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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62031/2021-0566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朝天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2-07 主题词 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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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⑴全面排查。在全区范围内排查水泥制造、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烟气排放源单位,对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烟气排放源单位进行采样监测。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按照“一厂一策”督促四川海象防水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严格臭氧防控要求,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⑵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全面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严禁在城区及周边地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六个100%”,对城中村项目等8个在建工地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施工的建设工地、拆迁工地和弃土场立即责令整改。⑶联合执法。组织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开展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治理与监督性抽测。严格城区渣土、物料运输车辆监管,城区按照3次/天进行保洁,乡镇场镇、广北二专线等重点区域按照1次/天进行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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