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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21-097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12-13 主题词 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
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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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支持各县区做好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下达各地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如数(详见附件),用于市等级现代农(林)业园区奖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安排使用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继续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县区,可根据当地工作实际,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统筹整合使用市级衔接资金

三、奖补标准为一等次45万元/个、二等次25万元/个、三等次10万元/个。各县区要及时分解下达资金,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同时要严格按照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人:陈思伊          联系电话:0839-3265379       QQ邮箱:1972326889

附件: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下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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