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401/2022-0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 主题词 | 深化水利领域“放管服”改革 |
一是优化审批事项。围绕“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开展并联审批。27项依申请事项全程网办率等关键指标达100%,承诺时限压缩93%,材料减免75%。2021年,审批办件44件,均实现“最多跑一次”;将技术审查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降低企业成本20万元以上。
二是创新监管模式。建立水利行业监管对象名录,将74家市本级监督企业分为A、B、C、D四级和低、中、高风险三类,推行包容审慎监管。2021年,对20个项目进行双随机检查,发现整改问题32项,对3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警示约谈代替行政处罚。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召开水利行业服务市场主体座谈会,邀请专家讲解招投标政策等,收集意见建议16条;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市场主体满意度回访。2021年,拨打政务服务、招投标等回访电话130余人次,发送调查短信26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