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0031/2022-011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青川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2-18 | 主题词 | 青川县以“放管服”为抓手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
⑴在“放”上做文章。建立“政府采购执行系统”,全面取消线下纸质计划审批流程。对于集采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选择社会代理机构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对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和服务,引导采购人视项目情形选择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视情形选择竞争性谈判或磋商方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从“政府采购执行系统”完成签批31个项目。⑵在“管”上立规矩。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将项目预算、评审情况等环节全面公开,对采购当事人失信行为、不良记录相关信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并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纳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或代理机构实行“有效期内禁止采购活动”制度,对有“不诚信”记录的供应商实行投标价格加成。截至2月,行政处罚单位1家、供应商3家,责令整改单位11家。⑶在“服”上下功夫。建立沟通协作机制,通过业务交流群、交流座谈会,对政策规定、采购流程、业务操作答疑,确保政府采购规范高效,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