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22-0122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 | 2022-03-03 | 主题词 |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
(2)监督、指导全市法院的审判工作。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
(4)负责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及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
(5)协助市主管部门管理全市法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
(6)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7)协调规划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两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
(8)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9)对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站位、真抓实干、深耕细作,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深度聚焦中心大局,切实服务广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助力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强化对成渝经济圈建设、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司法服务保障,精准对接脱贫地区司法需求,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法治方式服务全市生产、生活、生态良性互动、互促共赢。
二是深度聚焦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围绕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作用,着力打造基层诉源治理特色司法品牌。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不断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
三是深度聚焦正风肃纪,锻造高素质队伍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从实际工作中考察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政治担当。强化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积极构建亲清法律职业共同体,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和纪律作风整顿成效,努力建设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代管资金)、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4961.3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73.3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6.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将其他收入(代管资金)24.02万元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4961.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91.56万元,占30.0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45.80万元,占69.46%;其他收入(代管资金)24.02万元,占0.4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496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7.12万元,占52.15%;项目支出2374.26万元,占47.8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37.3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97.4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7.2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45.8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1.5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50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45.8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7.2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015.58万元,占87.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1万元,占4.75%;卫生健康支出82.58万元,占2.40%;住房保障支出183.83万元,占5.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646.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公共安全(类)法院(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2022年预算数为332.5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购买社会服务费、法院文化建设经费、智慧法院建设、公务用车更新、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提档升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一期项目经费。
3.公共安全(类)法院(款) 案件审判(项)2022年预算数为28.9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经费、司法救助、警用装备、安保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经费。
4.公共安全(类)法院(款) 其他法院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2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3.81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2.58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83.8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87.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9.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5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3.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73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7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75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75万元,原因是2022年计划更换3辆执法执勤用车。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2万元,原因是历行节约,压缩经费。主要用于1辆机要通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院机要件及时安全收发。其余执法执勤车辆费用通过转移支付资金业务经费保障。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2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7.1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91万元,下降0.53%。主要原因2022年党建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5.0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法院建设中设施设备采购90万元,更新执法执勤用车3辆75万元,购买社会化服务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7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858.68万元,全部属于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指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法院(款) 其他法院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