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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0031/2022-0157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青川县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2-03-03 主题词 青川县人民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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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人民法院职能简介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权是:

1.依法审判符合本辖区内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

2.依法受理符合本辖区内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二)青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县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力服务中心大局,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智慧法院水平,加强高素质审判队伍建设谱写青川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强化法院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教育引导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法院服务能力。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提升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效率,针对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广平高速等重点项目建设,主动提前介入矛盾纠纷化解,防范潜在风险。加速推进科润、车世界、清水雅居等涉县域重点项目案件办理,助推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升法庭工作水平,助力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围绕大唐家河旅游区建设与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在成立大熊猫国家公园广元片区法庭基础上加快在青溪法庭打造旅游环资特色法庭品牌,加强与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协作完善工作机制,把法庭建设为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的普法点和宣传点。

(三)强化案件审判质效。加强对长期未结案件监管,强化积案清理化解,做到积案全部清零。加强质效监督管理,落实“每周、每月”常态化案件质效通报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审判质效。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议制度,切实发挥功能作用,促进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围绕诉讼服务、审判管理等工作,加快推进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探索创立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工作机制,开展法庭干警执行工作培训,让法庭自行执结简单执行案件,全面提升执行效率。

(四)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落实善意文明执行制度,强化执行专项行动开展,提升规范执行程度,严厉打击躲避、抗拒执行行为,努力解决执行难题。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推动诉前调解委员会实质化运行,建立“24小时自助法院,完善诉讼服务站、法官联络点、巡回审判点建设。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提升“坝坝法庭”审案比例,充分发挥以案说法效果,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与八五普法,为群众传递法治温度,推进法治青川建设。

(五)强化法院队伍建设。强化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全面优化领导班子与中层干部配备,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全面提升战斗力。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推进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党员示范岗、“红色星期五”等党建载体,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三非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活动,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巩固深化纪律作风整顿成效,注重问题整改落实,实现整顿成果转化。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创新法院文化载体,丰富法院文体活动,提升法院文化内涵。建立健全干警培养机制,关心关爱干警成长,加大学习培训、交流轮岗力度,锻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人民法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1059.6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7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3.7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105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9.6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105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85万元,占85%;项目支出161.79万元,占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9.6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7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3.7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9.6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90.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59.6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3.7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890.21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7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36.4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59.31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90.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遗属人员补助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其他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6.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9.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7.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6.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3.9万元。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9辆,中巴车(含商务车)3辆,越野车2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用于1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案用车产生的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青川县人民法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1.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8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青川县人民法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青川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青川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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