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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22-0127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元市作家协会
发布日期 2022-03-04 主题词 广元市作家协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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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作家协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一是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文艺方针,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发扬和繁荣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学,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是组织、推动文学评论和文学理论研究,坚持正确导向,发扬文艺民主,掌握文学创作状况和发展态势,推动我市文学理论研究和文学评论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培养造就一支紧跟时代步伐、热爱祖国和人民、艺术水平精湛的文学队伍。

三是组织作家深入生活,不断提高文学创作的思想和艺术水平,大力推出作秀的创作成果,表彰奖励优秀文学成果,激发作家的进取精神,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四是组织作家参加国内、国际文学交流活动,加强同市内外文学工作者的联系,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

五是依据宪法和法律,反映作家的意见和要求,关心作家的创作和生活,兴办为作家服务的各种福利事业,依法维护作家的合法权益。

六是实施章程中所规定的其它职责,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广元市作家协会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正确的文学创作导向,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谋划主题活动,推动主题创作,营造“礼赞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喜迎二十大”的浓厚氛围。二是聚焦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文旅兴市、乡村振兴、党史学习教育、全国文明城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学活动,组织创作文学作品。三是加强文学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文学创作辅导、培训活动。四是加强阵地建设。编辑出版《剑门关》4期,办好广元作家网和“广元文学”微信公众号。五是开展文学惠民活动,举办蜀道文化大讲堂作家讲座4期,开展红色文学轻骑兵进基层活动等。六是开展好“作家看广元”系列创作活动,组织、吸引更多优秀作家来广书写、宣传广元,推出更多更好宣传广元的文学作品。七是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创作文学作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作家协会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创作联络部2个部门,参公事业编制5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作家协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作家协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121.7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7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与上年基本持平。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作家协会2022年收入预算121.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27万元,占7.6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48万元,占74.32%;其他收入22万元,占18.0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作家协会2022年支出预算12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48万元,占66.92%;项目支出40.27万元,占33.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作家协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7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7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与上年基本持平。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4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4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作家协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48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48万元,占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1.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蜀道文化大讲堂作家讲座、主题创作采风活动、编印《剑门关》文学杂志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作家协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作家协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减少1.3万元。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作家协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作家协会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作家协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7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作家协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和家具。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作家协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作家协会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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