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2-017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3-07 | 主题词 | 校园食品 |
(1)压实主体责任。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切实履行食堂管理职责,全面排查食堂环境卫生、餐具消毒、食品原料等风险隐患,从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强化集中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基层市场监管所牵头,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集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校园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大宗食品及原料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情况、环境卫生消毒情况、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已检查学校食堂154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160户。
(3)严打违法行为。结合“春雷行动2022”食品安全执法子行动、未成年保护执法子行动,从严查处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击问题食品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