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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83/2022-01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日期 2022-03-04 主题词 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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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简介

(二)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组织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省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市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中医药工作。

11.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本级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和健康广元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市。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二)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重点工作

1.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自律,规范医疗卫生执业行为。确保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卫生健康系统落地见效。

2.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常态化研判分析疫情形势,及时掌握疫情输入的潜在风险,严格落实“外防输入、人物同防”策略,动态调整完善防控措施,抓好重要时段、重点场所、特殊机构防控以及重点人群健康排查管理。

3.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编制出台《广元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精准谋划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路径,强化规划衔接配套、执行落实。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市中心医院城北分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江新区分院,力争市中医医院万缘分院、市精卫中心康复综合楼等项目建成投用。聚焦医院重点专(学)科建设、等级创建,大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统筹县域医疗资源,有序推进乡村医疗卫生资源归并整合,启动朝天区曾家山等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

4.全面落实深化医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持续强化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坚持“三医”联动,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和绩效评价工作。健全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扩大国家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范围。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协调推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供应保障等重点医改政策落地落实。抓好监督执法“以案促管”工作,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5.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完成乡村两级公共卫生委员会设立和挂牌。加快苍溪县、利州区疾控中心迁建项目,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水平,增强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效。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提高采供血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水平。动态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应急专家库,开展有针对性地应急演练。

6.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力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推动苍溪县积极创建省级中医药强县。加快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推进中医药服务进入养老、康养等机构,积极构建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做好中医药和康养结合文章。积极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7.深入推进“健康广元”行动。大力实施健康广元17项专项行动,加强健康宣传与健康促进工作,做好群众健康指标监测,定期发布“健康状况白皮书”。促进“一老一少”照护服务健康发展,制定《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三孩政策,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0家、托位2000个以上。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持制度,营造良好人口发展环境。做实做细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4种重大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规定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预算单位1个、直属参公事业预算单位2个、直属事业预算单位10个。

纳入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市中心医院

5.市中医医院

6.市第一人民医院

7.市中心血站

8.市第三人民医院

9.市紧急救援中心

10.市计划生育协会

11.市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

12.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

13.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62079.21万元,其中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63223.97万元上升37.56%;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62079.21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63223.97万元上升37.56%。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36207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78.14万元,占5.68%;事业收入302091.84万元,占83.43%;其他收入38445.16万元,占10.62%;上年结转964.07万元,占0.2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36207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57.11万元,占28.49%;项目支出258922.1万元,占71.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542.2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296.51万元增加1245.7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78.1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3.88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1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9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578.1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20296.51万元增加281.6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57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8.48万元,占50.34%;项目支出10219.66万元,占49.6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0358.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91.72万元,占比92.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766.76万元,占比7.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1.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1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预算34.33万元,较2021年29.3万元预算上升17.17%,主要原因是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工作实际需要有所增幅,均在合理范围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7.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37.18万元),较2021年40.25万元预算下降7.6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19万元,所属采供血机构。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合计210.11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2万元、印刷费10.5万元、咨询费4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7.5万元、电费8.5万元、邮电费16.7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3.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9.8万元、劳务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工会经费6.78万元、福利费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8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委机关及直属单位认真编制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在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审批和监管,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市妇幼保健院办公设备购置项目7.36万元、文化建设项目45万元;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及维保14508.6万元、服务类别项目采购6891万元、业务用房改造1210万元、办公设备各类设施及零星物资购置688.5万元、信息设备及软件购置更新4500万元、人才公寓1000万元;市中医院车辆购置100万元,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566万元,通用设备、其他设备购置项目518.6万元,维修维保服务项目1954万元,信息化软件设备购置及维保224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607.86万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安防系统设备采购180万元,办公设备采购410.5万元,档案数字化系统85万元,非资本性货物采购154.92万元,服务采购1671万元,信息化软件采购702.4万元,信息化设备采购181.39万元,医疗设备采购3922.44万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办公设备购置161.7万元,布类洗涤服务20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00万元,设备维保服务406万元,物业管理服务531.48万元,信息网络软件购置1482.95万元医疗设备、通用设备购置2359.55万元;市紧急救援中心医疗卫生紧急救援货物及服务购置10.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应急保障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7辆、救护车42辆、其他用车1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77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委机关和12个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合计13个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均设置了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市卫健委部门公开)

附件2: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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