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09/2022-013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 主题词 | 2022年 市教育局 预算编制 说明 |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教育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草拟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编制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指导各县(区)各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改革,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以及科技体制需要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
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县(区)贯彻“三个增长”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归口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贷款。
5.组织实施各类教育民生项目的编报、项目实施工作,开展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审计督查。
6.统筹指导各县(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组织人员培训、开展供餐模式学习考察和创新探索,加强食堂安全、资金安全督查。
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定,管理学校教师职务的评聘工作;参与指导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和证书管理工作。
8.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规划、指导大、中专继续教育工作、成人自学考试工作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改革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组织实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
9.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管理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指导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10.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学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管理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教育局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第八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质量立教、管理强教、人才兴教、改革活教”的总体思路,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优质均衡、聚力高原高峰,推进实施教育提质工程,大力培育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建设现代化学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不断提升广元教育水平和影响力,奋力推进建设四川知名教育高地迈上快车道,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1. 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小区配套园建设,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3.5%以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3%以上,持续巩固拓展学前“80 50”攻坚成果。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开展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规范民办普惠园办园行为,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
2. 推进义教优质均衡发展。加大优质公办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持续推进招生入学规范化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开展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开展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创建工作。
3. 加快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工作。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启动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加强广元中学等公办优质高中建设,加快补齐青川、昭化、朝天高中教育短板。稳妥有序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全市高考本科上线稳定在万人以上,“双一流”大学录取600人以上。推进省级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和特色办学普通高中学校创建。
4. 重视和加强特殊群体教育。启动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高中”两头延伸,遴选一批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落实好送教上门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一人一案”,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6%以上。
5. 推动职业教育多元发展。开展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用好学生实习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出台《广元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进职业院校提质培优和普职协调发展,完善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持续实施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推进1200人以下中职学校达标工程建设,完成3个省级“双示范”项目建设任务,组织实施2所中职学校“三名工程”建设。组织召开全市产教对接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扩大“1+X”试点范围,新建2个产教联盟和产业研究院。办好“职教活动月”“校长进园区、厂长进学校”、全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织师生参加全国全省技能大赛。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人才、技术、资源等优势,鼓励职业学校开设与全市“四大经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专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以上,助力乡村振兴和地方产业发展。
6. 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支持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推进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本科院校。支持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拓展办学空间,扩大办学规模。支持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转型提升发展。推动创建广元职业技术学院。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扩大五年贯通培养招生计划。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强化就业指导服务,积极拓展成渝双城经济圈、江浙沪粤沿海发达地区就业市场,支持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基层就业,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和创新创业、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
7. 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按照“一县一院、一乡一校、一村一站”思路,构建终身教育网络体系。加强广元开放大学及县区分校建设,改善老年大学办学条件,扩大社区教育资源供给。用好“四川终身学习在线”等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公共学习资源建设,开设适应居民学习需求的课程。开展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新命名一批“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优秀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培训机构)”“学习型组织”。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中心和社会助学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平安有序组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硕士研究生考试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统一考试。
8. 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稳妥有序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重点压减利州区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严格规范民办学校监管,做好民办学校分类改革登记、学校年检等工作,指导民办学校理顺内部治理结构,切实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教育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学校)18个。主要包括:
(一)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二级)
(二)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二级)
(三)广元中学(二级)
(四)广元市实验中学(二级)
(五)广元市821中学(二级)
(六)广元市树人中学(二级)
(七)广元市081中学(二级)
(八)广元市利州中学(二级)
(九)广元市外国语学校(二级)
(十)广元市实验小学校(二级)
(十一)广元市市级机关幼儿园(二级)
(十二)广元市树人幼儿园(二级)
(十三)广元市招生考试中心(二级)
(十四)广元市教育技术与电化教育中心(二级)
(十五)广元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二级)
(十六)广元市教师发展中心(二级)
(十七)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二级)
(十八)广元市教育服务中心(二级)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教育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收支总预算59757.2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415.27万元,同比增长37.87%,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6369.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其他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教育局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59757.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817.12万元,占13.0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95.04万元,占51.20%;事业收入3928万元,占6.57%;其他收入17417.08万元,占29.1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教育局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5975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08.67万元,占52.06%;项目支出28648.56万元,占47.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412.1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65.9万元,同比增加1.23%,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19.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95.0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65.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1.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1万元、教育支出32492.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9.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0万元、农林水支出5.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教育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595.0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19.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29955.97万元,占当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98%,其中人员经费28449.69万元,公用经费1506.27万元;项目支出639.07,占当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46.2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2.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2022年预算数为37.2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其他教育管理事(项))2022年预算数为1691.4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其他用于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1463.7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5.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3.9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6.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3147.5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7.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68.4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
8.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4508.0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335.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其他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25.2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2.85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和支出。
12.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9.6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10.4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其他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179.1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46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955.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7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06.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下降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资金4.7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接待教育工作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下降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7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4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5万元,用于1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车派出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数为251.6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教育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8.6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加,预算计划资金安排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教育局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设备设施、工程建设和服务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教育局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本部门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指本部门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其他教育管理事(项):指本部门其他用于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本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本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本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本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
(十)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本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