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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31594447/2022-018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3-04 主题词 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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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应急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下拨及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应急厅做好中央在广工矿商贸企业和省属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在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接受省地震局的业务指导。

17.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8.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9.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20.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开展宣传宣讲和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其与应急大讲堂、干部自主学习等结合起来,与民主生活会制度、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有机统一,着力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以上率下,带动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政治理论学习、锤炼政治品格,提升政治能力。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扎实抓好《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各项部署落实,坚持一头抓科技创新提速,一头抓基础提档升级,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决定》,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立足于抓常、抓细、抓长,推动党内教育由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日常的党内政治生活之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深化拓展。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聚力正确处理好减污降碳和安全生产的关系,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引发的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安全降碳,营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安全稳定环境。

3.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二次全会的重要意义,深入领会会议精神,按照局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广应急党〔2021〕83号)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与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和防汛抗旱等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切实提高城乡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领导现代化建设水平,转作风、守纪律、反腐败,从严从实锻造应急铁军。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活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持续开展2个专题和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12个专项以及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提升工程等其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三年行动“回头看”。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推行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管理(即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严格实行挂牌督办。认真总结三年行动成效,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切实推动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5.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简明扼要、科学管用”原则,采取“行业共性+企业个性+信息化”模式,加快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清单行业共性清单2.0版及企业个性清单的编制试行,形成务实、高效、管用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住风险,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目标管理过程信息化,把安全发展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完善履职档案;强化日常工作过程化考评和结果运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减轻基层迎考负担。

6.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聚焦事故多发领域、重点行业和各类功能区,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启动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试制度,着力构建政府考核、企业社会培训、教考分离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监督举报制度,全面开通“12350”(“12345”)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热线,综合运用督查、检查、巡查、考核等多种手段,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形成全社会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7.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深入贯彻《四川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紧盯“两重点一重大”,开展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有效管控化工产业转移和老旧装置安全风险。严格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推动实施“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全面提升管控效能。深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覆盖推行智慧仓储建设,零售店(点)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非法储存等顽瘴痼疾,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数量。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在运输环节重点整治非法运输、伪报瞒报等问题,依法查处邮寄烟花爆竹等行为。

8.切实加强矿山安全风险防范。深入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煤矿、非煤地下矿山、尾矿库包保责任制,严格落实“七项制度”和“四个一律”措施。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实施“一矿一策”灾害治理工程。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严重违法行为。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正常生产煤矿全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开展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建成一批安全高效矿井。持续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改造,建成1个智能化工作面,按期完成煤矿“电子封条”建设,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严格非煤矿山基建、检修作业过程和冒顶片帮、中毒窒息、尾矿库溃坝等风险管控,加强金属冶炼等重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智慧矿山建设;以防井喷、防燃爆、防硫化氢中毒等为重点,加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严格矿山安全准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加强尾矿库回采监管和闭库销号治理。持续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资源规划、达不到环保规定要求的矿山。

9.加快补齐工贸行业监管短板。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切实摸清工贸行业底数,厘清监管责任,分门别类建立工贸行业监管台账。以防中毒、防高温灼伤、粉尘爆炸和高风险作业事故为重点,持续开展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液氨制冷、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和危险作业专项整治, 对食品加工等重点企业有限空间安全整治进行“回头看”,确保工贸行业高危领域和危险作业安全。

10.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质效。做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督促各县(区)3月底前完成综合执法队伍组建,推进市、县、乡协同监管的执法体系建设。做好执法制式服装和执法阵地、装备等保障工作,不断优化综合执法队伍,抓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县、乡示范点建设。扎实开展“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按照“两减少、两提升”(减少密度、提升强度,减少数量、提升质量)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要求,完善重点执法检查名录库和一般执法检查名录库。充分运用聘请专家模式解决发现安全隐患能力不足的问题,动态建立专家库,出台专家管理办法,提高执法检查质效。完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量化考评机制,推进“互联网+执法”平台运用。抓好典型案例报送,以严格监管执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1.深入推进应急管理改革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应急事业改革发展的相关部署,深入实施“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加快形成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行业部门组织指导、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的应急体制。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部署。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明确工作标准,完善工作制度,细化职责任务,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层基础,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12.逐步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建设。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坚持常态应急与非常态应急相结合,加强我市应急指挥机制建设。健全应急指挥总分结合机制,强化应急状态下应急、自然资源、水利、林业、气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力量合成、资源互补,推动形成“大应急”工作格局。持续打造统一、高效、权威应急指挥平台,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充分运用应急管理综合管控平台,提升辅助决策能力,充分发挥权威信息枢纽和指挥处置枢纽作用,实现上下联动、前后联动、部门联动、军地联动、社会联动。健全分级响应制度,明确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规范指挥处置流程,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立体应急指挥体系。开展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应急指挥能力,建设专业化指挥员队伍,提升指挥员综合能力素质,探索推行灾害事故现场指挥官制度,做好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试点工作,增强指挥处置的科学性、安全性、精准性、有效性。

13.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演练。持续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对总体、专项、部门及生产经营等各类应急预案的管理,推进相关预案衔接工作。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配套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增强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综合应急演练,持续推动社区、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普遍开展疏散逃生、应急避险等方面的群众性应急演练。

14.持续深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支持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力量体系优化力量布局,加强地方政府、企事业所属各类专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发展和积极参与应急救援。以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尖刀救援队伍为目标,持续推进“五大工程”,加快省区域应急救援广元基地建设和信息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救援知识业务培训和实战训练演练,加强高科技装备配备和操作能力培训,切实提升矿山、人防、水域、森林消防等“一专多能”“一专多用”的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县(区)救援队伍建设力度,通过加强日常训练、增配救援装备、加强制度建设和后勤保障等方式提能力、管好人、留住人。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继续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各项工作,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加大“一主两辅”建设力度,落实基层应急队伍人员和装备力量,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建设,完成5个消防救援站的提档升级。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将灾害信息员、地灾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护林员等纳入区域网格统一管理,建立人员通联台账,实现“多网合一”。持续推进毗邻市州和毗邻县(区)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强化区域协同,探索开展区域联合演练、拉练。

15.全力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认真履行市森防指办工作职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和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统筹推进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回头看和常态化治理工作,认真抓好省市防火命令贯彻落实,促进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

16.认真做好防汛减灾救灾工作。认真履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动做好备汛备战、风险研判、调度会商、避险转移、抢险救援、救灾安置等工作。完善推动嘉陵江流域防汛抗旱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水旱灾害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应对工作,不断加强水旱灾害救援基础能力建设,及时开展地质灾害排险除危等应急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7.扎实做好地震地灾防治工作。认真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推动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指导督促各县(区)及时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健全指挥决策辅助支撑文件。开展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评估,编制我市重特大地震救援行动方案。探索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试点,适时开展地震次生地质灾害专项演练。推广应用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提升应急避难场所使用效能。

18.持续抓好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建设。全面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数据质检核查和成果汇交工作,组织开展县(区)及市本级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充分运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形势分析研判,每月形成分析报告。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力争成功创建1个示范社区。加强救灾资金管理,通过“一卡通”审批平台审核审批救助对象,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发放。

19.推动“三委四部”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应急委办公室、减灾委办公室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生产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组织专门力量,实现“三委四部”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三委“三个抓手”作用。坚持统分结合,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统”的功能和行业主管部门“分”的专业优势;坚持防抗救相承,无缝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坚持协同联动,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确保突发事件高效应对。

20.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推动全市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综合应用、支撑保障四大体系。高质量高水平实施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强化断网、断电、断路等“三断”极端情况下通信保障能力建设,推进风险识别、监管执法、指挥调度等业务应用智能化,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联通、融合共享,打造“智慧应急大脑”。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做好网络安全防护。

21.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要政治任务,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中心工作,聚焦“一条主线”“三大体系”“三个抓手”“六项工程”及基层一线创新做法,创作一批反映应急管理工作特点、群众喜闻乐见、互动性强的新媒体作品。持续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打造安全宣传“五进”品牌,深入开展新安法、各类自然灾害防治等知识竞赛,扎实推进应急管理领域“八五”普法工作,提高群众防灾减灾和守法懂法意识。聚焦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推出一批“最美应急人”,培育和弘扬应急管理特色文化。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10·13国际减灾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强化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积极指导县(区)做好舆情处置工作,组织好全市应急新闻宣传“三支队伍”突发事件新闻舆论引导事件竞赛并参加好全省竞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

22.全面加强准军事化管理。坚持政治机关、纪律部队、准军事化的建设标准,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与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党建工作体系,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严格按照纪律条令、内务条令和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条令等制度规范,建立正规的备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针对应急管理工作急难险重的特点,大力培育极端认真负责、甘于牺牲奉献、勇于担当作为、善于开拓创新的应急管理特色文化,激励队伍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23.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从政。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市委“六个带头”,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树新风。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坚决整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持续强化不敢、知止的浓厚氛围。

24.强化干部能力提升。按照新时期党的好干部标准,建立健全具有应急管理特点的选育管用干部管理机制。鲜明树立重政治素质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积极适应“全灾种、大应急”需要,从全市应急系统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进行轮岗轮训,参与值班值守、会商研判、应急处突等重点工作,培养综合型“全能手”。研究制定年度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训练计划,高标准举办各类培训班次,提高全系统干部专业精神、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全面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工作要求。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及代管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

1.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广元应急管理科技信息中心(二级)

3.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二级)

4.广元市应急保障中心(二级)

5.广元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二级)

6.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二级)

7.广元市矿山培训中心(二级)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6348.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40.5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719.4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目标奖基数,增加机关专家费、应急处突项目经费预算;二是财政代管资金525万元自2022年起纳入预算管理。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634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809.09万元,占44.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14.41万元,占47.48%;其他收入525万元,占8.2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63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5.27万元,占35.05%;项目支出4123.23万元,占64.9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23.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15.5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94.4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目标奖基数,增加机关专家费、应急处突项目经费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14.4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9.09万元;支出包括:国防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6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204.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14.4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94.4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目标奖基数,增加机关专家费、应急处突项目经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03万元,占7.76%;卫生健康支出80.64万元,占2.68%;住房保障支出180.62万元,占5.9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19.12万元,占83.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65.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职工目标奖以及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7.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目标奖以及活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8.4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预算数3.13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相关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5.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45.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陪保险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80.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754.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等基本运转;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98.68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处突、执法等项目;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694.53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支队相关人员保障等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457.66万元,主要用于市应急相关事业单位运行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19.45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等相关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9.78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23.26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相关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0.82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党建等其他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25.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42.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减少1.1万元,减少9.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53.91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淘汰车辆后新增车辆购置费55.87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55.87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1辆,越野车3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3万元,用于1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急、救援等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应急管理局下属等7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64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1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无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事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经费。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行动支出(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灾害风险防治(项)指: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安全监管(项)指: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应急救援(项)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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