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4032/2022-026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剑阁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主题词 | 剑阁县、文物 |
(1)全面保护文物,坚决守住文物保护底线。建立覆盖县、镇(乡)、街道(村)三级文物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加快推进科技手段在文物安全防范领域的更广泛应用,推动形成“人防+物防+技防”防护体系,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安全守护。组织公安、文化、乡镇等部门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和执法,出动100余人次,检查文物单位140处,发现消防安全隐患8处,整改8处,新增灭火器140具。(2)科学传承文物,用文物盘活剑阁资源。将文物保护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依法划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编制剑门蜀道遗址保护修缮方案、觉苑寺保护修缮方案、剑州文庙保护修缮方案。筹措资金5400余万元实施剑门蜀道遗址保护修缮工程。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655万元建立觉苑寺、钟鼓楼、鹤鸣山安全防护系统。普查核定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目录(176处),革命文物目录(35处)。《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石刻》、大路河红军遗迹等红色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纳入长征文物保护规划。启动建设大蜀道博物馆建设,为蜀道注入生命活力。(3)活化利用文物,用文物讲好剑阁故事。推动全民共享文化遗产。实施红色遗址遗迹等专项抢救性保护与展示利用工程,编制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剑阁段)建设规划,推动文物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红色文物资源合理利用。鹤鸣山、化林大寨建设成为开放式景区公园,对群众和游客免费游览参观。争取省财政资金10万元,用于化林大队村史馆展陈升级改造,顺利通过2021年全省第一批乡史村史和社区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绩效考核验收。通过微信公众号、“畅游剑阁”等平台,推动文物保护线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