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2-019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4-01 | 主题词 | 低保 |
⑴把好“识别关”。通过四川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申请对象及其法定赡抚(扶)养人信息,通过公安、税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掌握困难群体基本信息,从源头上解决救助家庭财产收入核定难问题。⑵把好“监测关”。配备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协理员和村(社)工作者,通过定期举行“大排查大走访”“结对帮扶”等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众监测频率,确保“应保尽保、救助及时”。⑶把好“运行关”。根据定期核查和低保对象主动报告情况,及时调整增发、减发或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对象按程序纳入低保;建立低保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备案制度,严防“人情保”“关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