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22-0221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 | 2022-04-12 | 发布日期 | 2022-04-18 | 文号 | 广府函〔2022〕2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朱家明、王琼莲免职的通知 |
广府函〔2022〕21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朱家明、王琼莲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八届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免去:
朱家明广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兼);
王琼莲广元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县级)。
特此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