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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22-024282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2-03-25 主题词 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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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职能简介

一是对各团体会员、全市文艺工作者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基本职能,通过组织学习培训、深入生活、创作实践、评奖表彰、成果展示、志愿服务、理论评论、学术讨论、调查研究、人才培养、期刊出版、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充分发挥对文艺工作者的组织、管理、服务、维权作用,切实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二是加强对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价值引领、道德引领,发挥行业建设主导作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开展文艺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行业管理,加强文艺队伍建设,繁荣发展我省文化艺术事业。

三是加强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文艺界行风建设,表彰奖励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和优秀文艺作品,引导文艺工作者爱国、为民、崇德、尚艺,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努力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文艺工作者。

四是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有组织、成体系开展维权服务,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是积极开展民间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友好往来,努力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人类文明互鉴作出贡献。

六是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支持发展文化产业。

(二)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重点工作

1、政治引领有新成效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广元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二是强化党对文艺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按照《市文联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切实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确保党建工作全覆盖。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实施《市文联所属社团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确保文联系统不发生负面舆情。

2、服务大局有新作为

围绕党的二十大,举办1场大型展览或演出活动。加强与中国文联、省文联及省文艺志愿者协会、省音协的联系,争取1场次文艺惠民项目和1场次大型音乐会落户广元。依托四川省文艺创作基地,邀请省级以上各艺术门类专家来广元开展1场次以上大型采风创作培训展演活动。围绕剑门蜀道主题,协调中美协、中摄协冠名并举办全国性的美术、摄影作品赛事活动。举办广元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创意大赛和广元市知客大赛等2场次大型文艺赛事活动。

3、精品创作有新成果

充分发挥文联系统作为优秀文艺作品的生产、传承、创造、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围绕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省级以上平台获奖、入展、展演、展播或刊载优秀文艺作品100件以上。扎实做好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省文联“巴蜀文艺奖”和“百家推优工程”作品申报工作,力争更多作品获奖。

4、文艺惠民有新举措

举办西泠印社书画篆刻院郭强篆刻工作室师生展、七市美术作品联展。持续做好川渝“两江流域”文艺联盟举办的文艺采风创作展览研讨系列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常态化开展文艺惠民、文艺志愿服务活动500场次以上。全年实施“结队子、种文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文艺帮扶活动20场次以上。

5、队伍建设有新拓展

完成市音乐家协会、市电视艺术家协会、市文艺评论家协会换届和市知客协会成立工作。切实加强会员发展工作,力争国家级会员增加2名以上、省级会员20名以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广泛开展文艺采风交流培训等活动10场次以上。

6、自身建设有新发展

持续推进文联深化改革,完成市文联换届工作,切实把“强三性、去四化”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宣传部提出的“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要求,加强文联系统上下左右和各级党委政府、单位部门之间横向纵向联系支持,力争市级和每个县区各建设1个文艺阵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及代管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122.04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7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当年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收入预算122.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24万元,占0.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8万元,占99.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支出预算12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2万元,占83.51%;项目支出20.12万元,占16.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0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5.7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当年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0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2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2.0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5.7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当年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99万元,占99.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5万元,占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01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保障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1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01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29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7万元;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6.5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7.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

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急、救援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98万元,下降14.4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无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事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经费。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行动支出(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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