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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80/2022-017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22-05-24 发布日期 2022-05-26 文号 广府办函〔2022〕16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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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办函〔2022〕16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为加强对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事项和困难问题;指导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按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推进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组成人员

长:李昱隆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许登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国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文武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夏国武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时建平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翼龙 市水利局总规划师

蒲友松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欧明宇 市统计局副局长

胡建军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蒲友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与普查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按程序撤销。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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