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62301475/2022-029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2-06-01 | 主题词 | 市公积金租房提取“三助力” |
(1)助力“租购并举”。根据我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由原6000元/年提升至不超过1.2万元/年,缓解无房缴存职工的资金压力;(2)助力“百姓安居”。在我市工作的无房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3个月,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租房房租。(3)助力办理高效。发挥“互联网+公积金”作用,开展线上线下双受理模式,通过线上“四川政务服务网”、线下服务窗口、电话预约等方式,满足不同群体业务办理需要。自4月13日公积金租房政策施行以来,全市共办理租房提取507笔5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