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22-0460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6-02 | 主题词 | 旺苍县开展噪音管控专项行动 全力为中高考保驾护航 |
(1)“禁噪”宣传期。在5月20日-5月31日期间,出动宣传车1辆,在县城巡回播放宣传,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禁噪”行动;执法人员逐一深入建筑工地、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娱乐场所、装饰装修、社区广场、商业门市等场所开展宣传,发放“禁噪”宣传单,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和知晓率。
(2)噪音“严控期”。要求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严格控制噪音排放,按规定时间作业,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排放限值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商业活动中禁止使用音响或高音喇叭进行宣传叫卖;建筑工地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18时至次日7时时间段施工作业;广场集体活动严格限制时间、控制音响音量。出动执法人员全天候巡逻,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值班人员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
(3)噪音“禁止期”。高考、中考考试期间,实行全天24小时禁噪,全城开启“静音”模式,禁止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产生影响考生学习和考试的噪音污染,机动车进入主城区禁止鸣笛。执法人员坚持依法行政,对发现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噪声环境污染的,交由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