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2-033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6-07 | 主题词 | 医保 |
⑴保障对象增长。通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重复数据治理等4项行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基层发动、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模式,清除重复参保0.9万人,城乡居民参保达30.63万人,特殊人员实现全员参保。⑵保障标准提升。按“职工、城乡居民医保保持合理差距,不同级别医院适当拉开差距”原则,调整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标准,基本医保总体支付比例在75%左右,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赔付比例稳定在60%以上。⑶保障结构优化。23种慢性病、25种重特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纳入报销范围,开通门诊特殊疾病定点药店供药3家;强化谈判药品保障供应,享受待遇231人次,医保报销144.4万元;强化“两病”用药保障供应,44245名患者享受用药保障,支付药品费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