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508/2022-040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22-07-04 | 发布日期 | 2022-07-04 | 文号 | 广府办发〔2022〕5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广府办发〔2022〕53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区)财政
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广元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