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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67/2022-092 公文种类 通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22-07-07 发布日期 2022-07-07 文号 广府函〔2022〕25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质量强市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第三届广元市市长质量奖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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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函〔2022〕25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第三届广元市市长质量奖的通报


各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有力发挥了质量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引导全市各行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根据《广元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决定授予中粮油脂(广元)有限公司、广元娃哈哈广发饮料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元市康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三届广元市市长质量奖,有效期2年。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全市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广大企业要学习借鉴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切实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恪守质量诚信,提升质量竞争力。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强市工作,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我市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奠定坚实质量基础。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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