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22-060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主题词 | 旺苍县创新“流动仲裁庭”畅通群众维权路 |
⑴源头预防。将调解组织建设重心向乡镇基层延伸,调解工作主动面向矛盾多发群体、矛盾多发区域、矛盾集中的辖区企业,实现工作关口前移,充分发挥源头预防作用。截至目前,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23个,在10家用工规模较大企业组建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⑵上门服务。对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基层调解组织先开展调解工作,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县人社局选拔4名仲裁员组建专业化团队,上门开展“流动仲裁庭”进村社、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审理群体性等案件。并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起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⑶规范办结。流动仲裁庭庭审模式、审理环节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指导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仲裁庭认证,探索要素式办案,实现仲裁的快速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