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22-04294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 | 2022-07-29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文号 | 广府函〔2022〕4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峰、项京任职的通知 |
广府函〔2022〕47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峰、项京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八届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刘峰任广元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兼);
项京任广元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特此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