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3602/2022-059 | 公文种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02 | 主题词 | 住建 |
广住建函〔2022〕176号
马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的建议》(第171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涌现了一批优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业带动建筑业、建材、装修、家电等多个行业的发展,直接和间接为社会创造了大量劳动就业岗位,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镇化步伐作出重要贡献。
今年以来,我市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持续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结合《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和“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工作,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市城区部分在建在售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情况、销售场所证件公示情况、一房一价清单、不利因素告知等内容,累计共检查售楼部20个,共发出整改通知书7份,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3家,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同时我局在2022年5月开展经纪机构专项整治,针对房地产中介领域突出信访问题重点开展整治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对主城区7个片区的房产经纪机构进行了联合检查,共抽查检查房产经纪机构72家,发出整改通知书14份,约谈经纪机构1家,强化了对经纪机构的执法监管。
下一步我局将开展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开展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工作,将整治重点和要求传达到管理范围内有关企业、部门。按照边排查边整治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求,全面排查梳理问题,对管理范围内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媒体、12345 热线、电子信箱、门户网站,全面梳理信访积案,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二是依法依规开展查处,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并视情况采取警示约谈、信用扣分、公开通报、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措施进行处置;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三是加强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加强二手房网签管理工作,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做好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开展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将不良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纳入信用系统管理中,形成黑名单,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提醒广大购房消费者审慎选择中介机构,多措并举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