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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3602/2022-066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2-08-02 主题词 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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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答复的函

广住建函〔2022〕183号

吴雪艳、严治涛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用LED灯带点亮广元、安全出行的建议》(第17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主城区道路照明照度达到国家规范标准,且所有路灯都是根据光照强度自动启闭。但存在部分树木遮挡光源的情况,我局每年都在对全城范围内的树木进行修枝,并有序对城区部分道路进行二次补光,将从很大程度上解决路灯光线较暗的情况,并消除安全隐患。

二、LED灯带大面积安装在道路行道树和绿化带上不仅存在漏电等重大安全隐患,且LED使用周期短灯聚光性差光污染严重眩光严重,如同“汽车远光灯”一样影响驾驶员夜间驾车,更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LED灯带只能做为装饰光源,在节假日、重大活动短时间安装使用。

目前我市已打造景观廊桥“栖凤湖”等夜间景观照明,城市景观照明将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逐步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城市照明的维修维护力度,确保完好率和亮灯率达到95%以上,确保群众夜间出行安全。同时将根据规划和安排积极推进城市景观照明建设,打造美丽广元夜间,提升旅游城市形象。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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