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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10700MB167884/2022-034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2-08-04 主题词 医保 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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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复函


吴雪艳、樊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督促医保电子凭证实施医保手机在线支付方便患者就医的建议》(《市政协次会议》第191号提)收悉,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医保电子凭证展码支付

我市原医保信息系统于2021年9月9日已迁移至省医保信息平台,省平台全面支撑医保电子凭证展码在线挂号、门诊支付、住院结算、药店购药、异地就医结算等多场景医保支付功能参保群众提供了医保服务的便捷性。截至目前,我1531家定点医药机构全部接入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只需展码即可支付

二、医保移动支付建设

关于两位委员提出的手机在线支付问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已统一规划建成了医保移动支付中台,各省级医保信息平台将部署移动支付中心接入国家中台,目前,我省已确定成都市等6个地市开展医保移动支付试点建设,建设完成后实现各地医保业务、第三方渠道、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医保移动支付中心,参保人使用国家医保局授权的渠道无需到缴费窗口,通过移动支付方式即可完成医保基金和个人自费/自付资金线上支付,有效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的结算效率,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在成都市等6市试点建设成熟后,根据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预计下半年我市将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功能,届时,我市参保群众足不出户便可办理缴费、就医报销等业务,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再次感谢两位委员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们工作愉快!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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