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10700MB167884/2022-034 | 公文种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04 | 主题词 | 医保 电子凭证 |
吴雪艳、樊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督促医保电子凭证实施医保手机在线支付、方便患者就医的建议》(《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91号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医保电子凭证展码支付
我市原医保信息系统于2021年9月9日已迁移至省医保信息平台,省平台全面支撑医保电子凭证展码在线挂号、门诊支付、住院结算、药店购药、异地就医结算等多场景医保支付功能,为参保群众提供了医保服务的便捷性。截至目前,我市1531家定点医药机构全部接入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只需展码即可支付。
二、医保移动支付建设
关于两位委员提出的手机在线支付问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已统一规划建成了医保移动支付中台,各省级医保信息平台将部署移动支付中心接入国家中台,目前,我省已确定成都市等6个地市开展医保移动支付试点建设,建设完成后实现各地医保业务、第三方渠道、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医保移动支付中心,参保人使用国家医保局授权的渠道无需到缴费窗口,通过移动支付方式即可完成医保基金和个人自费/自付资金线上支付,有效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的结算效率,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在成都市等6市试点建设成熟后,根据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预计下半年我市将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功能,届时,我市参保群众足不出户便可办理缴费、就医报销等业务,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再次感谢两位委员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们工作愉快!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