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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22-078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11-17 主题词 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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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9号)精神,为支持做好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5号)要求,安排给脱贫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的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有关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详见附件)。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标绩效目标、所辖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报告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请严格按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以及相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和绩效目标表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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