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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80/2022-0106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2-09-23 主题词 农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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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答复的函

邓小燕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思考和建议》(第167号提案)收悉。2016年以来,我市深入落实中央、省委重大战略部署要求,把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点任务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坚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推进集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2021年全市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达6014.2万元,连续5年保持10%以上的增幅。就你的相关建议,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解决好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认识问题”的建议。

(一)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层地位。通过登记赋码、规范挂牌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广大农村的基层地位。一是明确特别法人地位。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建立完善“三会”制度,采取“经济合作”和“股份经济合作”两种形式登记赋码,确立特别法人主体地位。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1650个,其中: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经济联合总社)乡镇级15个、村级1610个、组级25个。二是明确基层治理地位。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挂牌,在形式上明确了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基层治理中“四维一体”的治理机制。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挂牌工作,全面做到“四块牌子”并排,尺寸规格统一。三是明确政经分离地位。通过明晰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定位,实现村民自治事务与村集体经济事务边界明确、协同高效。统一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方式,全面实现与村委会分开建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组织学习《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市县两级全面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内容,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认识。一是市委常委会领学《条例》。今年2月14日,八届市委常委会第21次会议,市委副书记蔡邦银领学了《条例》,并印发《条例》学习提纲30份到市级各部门。二是县(区)乡(镇)学习条例。以邮寄、随车派送等方式将《条件》发送各县区,做到“县(区)业务骨干一本”“一乡(镇)一村一本”,累计发放2000余本。三是督导《条例》学习及落实情况。印发《关于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由市委副书记蔡邦银、市政府副市长李昱隆等5位市领导任组长,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5个调研组,对各县区、广元经开区的8个村开展调研,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走访村干部和农户等方式,实地了解《条例》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三)总结推广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典型经验。切实把握中省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建设的契机,总结提炼可推广可复制的“本土”经验,进一步扩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其中较为突出的有:《探索贫困山区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新路的昭化样板》被农业农村部刊印,人民日报以《铺好路-同步走》专题报道了朝天区“三村联盟”集体经济发展经验,昭化区五房村《培育增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获得时任省委书记彭清华肯定性批示,利州区月坝村《融合赋能促发展 农旅结合促共赢》被评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大优秀案例”,剑阁县东宝镇《集聚资源优配置,合作创新求共赢》被省农业农村厅纳入典型案例。

二、关于“解决好基层干部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问题”的建议。

(一)加大人员培育力度。大力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题培训,将仍然身在农村的中青壮年劳动力和懂技术、有文化、会经营、会管理的人才,培育成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行家里手”。3月,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二级巡视员余葵赴我市旺苍县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题培训。4月,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杨秀彬赴我市开展专题培训—《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6月,省农业农村厅合经处处长杨仁斌赴我市召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训会。今年以来,市、县两级聘请专家、学者,以现场讲座、视频教学等方式,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题培训17场、累计培训达共4000余人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带头人在省内、市内相互学习借鉴达20余次。

(二)加大人才回引力度。大力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归巢创业行动”,吸引人才返乡创业,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累计选育农民工村干部3287人,回引各类优秀农民工、在外创业成功人士784人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其中比较突出的有:昭化区五房村回引优秀农民工创办“广元市黎生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六丰养殖场”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开展村企联营,高效盘活集体闲置资源资产,助力村集体经济去年实现经营收入47.2万元;剑阁县中心村回引优秀农民工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以“村集体+其它经营主体+组织成员”模式,引进企业3家、业主6个,发展黄金梨1050亩,葡萄、脆红李、车厘子等特色水果460多亩,去年村集体经济收益达到16.8万元,财户积累资金达到94.8万元。

(三)构建人才激励机制。制定“基本报酬+考核绩效+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薪酬激励政策,鼓励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可提取不高于10%的收益,用于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和提高管理人员待遇,全市已有295个村累计提取奖励资金350万余元。

三、关于“解决好政策支持问题”的建议。

(一)落实财政项目支持。出台系列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文件,落实财政项目、土地税费、金融信贷、人才培育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夯实集体经济发展保障。2016年以来,各级投入集体经济资金11.44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投入5.93亿元,信贷投入2400万元,业主投入5.27 亿元)。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3个,承接项目资金达到4085万元。

(二)落实土地政策支持。苍溪县、剑阁县、旺苍县分别明确了3%、5%、5%的年度可用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推动村集体组织承包到户撂荒地、闲置宅基地经营权流转,引入公司、企业、专业社等其它市场主体盘活,增加集体收益,助力乡村振兴。比较突出的有,剑阁县东宝镇集体经济联合总社,统一流转农户土地1000余亩,建成生猪养殖厂、特色水果园,引进巨星农牧集团、福果农业公司等发展特色种养,在助力当地“产业兴旺”的同时,农户获得250元/亩/年的土地流转收入。

(三)落实金融税费支持。汇同人民银行广元中心支行,联合开展“三访”(访店、访企、访园区)“三问”(问计、问需、问困难)活动,大力实施“整村授信”行动,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授信范围,并落实信贷资金1040万元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比如,剑阁农商银行开通绿色审批通道,为圈龙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发放“惠农担·兴村贷”20万元(利率公4.35%),用于配套建设粮油园区初加工设施综合体项目。

四、关于“财权下放、独立自主经营”的建议。

我市通过全面推行乡(镇)财政所、乡(镇)农事服务中心、第三方公司委托代理记账的方式,统一规范财务管理。主要解决以下两个难题:一是解决了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处于发展积累阶段,某些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既缺专业财务人员,又缺聘请经费的问题。二是解决了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尚未完全流畅运行下,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既当“裁判员”,又当“守门员”的监管问题。因此通过推行统一委托代理记账的方式,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在短期内不会改变,下一步会在健全代理记账机制、规范报账审批流程上下功夫,力争为资金使用流程开通“绿色通道”,把资金使用权还于村集体。

虽然我市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探索总结了工作经验,但因为发展起步晚、经济体量小等客观原因,仍然面临着你在提案中阐述的诸多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吸纳你的建议,推行“本土”经实践检验的好经验,借鉴“他山”提炼总结的好做法,探索创新适宜我市实际的新举措,进一步推动我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走上新台阶。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你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他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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