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161/2022-0180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2-11-24 | 主题词 |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广元市2022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415号)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关于公布四川省2022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648号)精神,现将《广元市2022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广元市2022年度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上简称“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二、《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授权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有关内容详见各县区制定的具体收费文件。各级要同步建立当地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布。
四、各执收单位(机构)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切实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政策及标准透明度。
五、各行业管理和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健全举报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附件:1.广元市2022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广元市2022年度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