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22-05999 | 公文种类 | 通告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2-12-05 | 主题词 | 广元市利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 告 |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决定:
自2022年12月5日17时起,南河街道体育场社区10号自建房、87号自建房,南鹰社区安康巷1号、安康巷9号、安康巷10号、幸福巷6号、敬老巷12号、敬老巷13号,接官亭社区玉树家园9栋3单元,郑州街社区依达景苑3栋2单元、南河军警小区,石马坝社区南环路东段40号(奋进巷第一排)的风险等级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2月5日17时起,上西街道橄榄园社区西铁生活小区5号楼1单元的风险等级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
利州区(含广元市经开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广元市利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