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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08/2023-09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3-02-09 主题词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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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8)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预算情况……………………………………………(9)

(二)支出预算情况……………………………………………(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9)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2)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2)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3)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十一、名词解释………………………………………………(1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职能简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察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3.配合国家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16.统一领导和管理广元市林业局(简称林业局)。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重点工作

1.心怀“国之大者”,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上见行见效。一是全面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切实完善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细则,不断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二是积极推行“田长制”。推动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落实落地,努力构建分级保护、逐级负责、奖惩并举的耕地保护新格局。三是“开源”和“节流”并举。加大国土综合整治实施力度,切实推进土地开发复垦工作,落实补充耕地来源,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量,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同时,保障我市社会经济发展。

2.强化引领保障,在擘画发展蓝图上谋定未来。一是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完善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优化全市国土空间格局,为未来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空间指引。二是强化全生命周期管控。建立“规划一张图”智慧城市体系,加快完成规划展览馆布展和城市信息模型及城市时空感知系统。三是切实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品质。启动重点地段、滨江滨水区域城市设计,开展城市更新规划,加强城市建筑风貌及色彩管理,科学编制城市色彩规划。

3.围绕经济大盘,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精准发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与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专班落地落实、高效运行,切实为全市17个重点产业专班及重大项目提供有力要素保障。二是主动靠前服务。加强重大项目用地规划计划指标保障,持续提升用地审批效率,全力服务项目落地开工。对重大项目进一步优化“绿色通道”服务,实行容缺审查、全程辅导,市级审查在承诺时限内提速30%。同时优化临时用地审批程序,对建设项目所需临时用地即报即审。三是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科学编制年度供地计划,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加大各类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力度。四是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以新发展格局做好矿产资源保障,围绕区域发展、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发展,做好战略找矿,落实矿产资源保障,全面履行好石英砂产业专班牵头单位职责,全力推动石英砂产业链式发展。

4.突出惠民利民,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用心用情。一是开展“群众不动产登记办证难攻坚年”活动。积极推进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切实将不动产登记工作改革成效体现到群众受益、人民满意上来。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不动产登记“秒批秒办”模式,大力推行“即时办、就近办、网上办”,加快不动产登记自建平台切换为省建平台步伐,努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三是持续推动市县区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县(区)不动产登记“三减”“三化”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市县(区)一体推进、同步提升,着力打造不动产登记国省标杆指标。四是着力构建市县一体、协同高效的自然资源综合调查监测机制。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林权数据整合、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等基础性工作,扎实为乡村振兴、生态产品提供基础数据。五是全力做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改革工作。按照部省统一安排,启动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资产平衡表编制等改革工作,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

5.聚力绿色发展,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久久为功。一是以绿色矿业助力高质量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新出让的矿权把绿色矿山、绿色产业作为准入条件,按绿色矿山标准改造现有矿山。二是做实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日常监管工作。出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年度修编工作规范,对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生态修复赋予更合实际的规范和监管;在全市在建与生产矿山中推选出一批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对生态修复效果好的矿山申请采矿权延续等环节予以支持,提升矿业权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积极性。三是持续探索“生态修复+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废弃资源利用+产业融合”模式。大力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稳步推进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清零。同时,积极探索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补充耕地相结合,拓宽补充耕地来源渠道。四是加快实施朝天区曾家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为创新农村环境治理新模式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6.守牢安全底线,在防范化解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风险上持续用力。一是切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做实搬迁摸底调查,科学编制搬迁规划,细化搬迁工作措施,分轻重缓急实施,做到应搬尽搬。二是深入实施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及时消除地灾隐患。三是构建科学防控体系。努力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推动地灾防治同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有效衔接,深入推进依法防灾治灾,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四是抓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打击“洗洞”盗采金矿等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可能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五是抓好自然资源领域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依法依规加强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到“三个不发生”,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持续营造和谐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包括两个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广元市自然资源信息和档案中心、广元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主要包括:

(一)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机关)

(二)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

(三)广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四)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五)广元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六)广元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七)广元市国土整治中心

(八)广元市自然资源信息和档案中心

(九)广元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

(十)广元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4487.50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0661.7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度代管资金和其他收入纳入预算),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91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职能职责调整人员增加;二是2023年度将基础绩效奖和基础绩效奖的五险两金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收入预算44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8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支出预算44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9.6万元,占71.08%;项目支出1297.9万元,占28.9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87.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7.1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91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职能职责调整人员增加;二是2023年度将基础绩效奖和基础绩效奖的五险两金纳入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87.50万元;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78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5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87.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1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职能职责调整人员增加;二是2023年度将基础绩效奖和基础绩效奖的五险两金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783.35万元,占8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99万元,占7.49%;卫生健康支出98.6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267.53万元,占5.9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3万元,占0.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234.51万元,主要用于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察与矿产资源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15万元,主要用于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260.92万元,主要用于除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1288.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928.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基础绩效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7.4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7.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1.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267.53为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89.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5.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0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0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16万元,下降10.37%。

2023年预算安排18.67万元,较2022年预算20.83万元减少2.16万元,减少10.37%,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压缩开支。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01万元,增长5.58%。

2023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1万元,较2022年预算36万元增加2.01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事项增加。2023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7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1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确权登记、土地整理、土地测绘、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及违法案件查处等到县区督导、检查公务用车。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023年无预算安排,较2022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及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0.0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0.32万元,上升12.64%。主要原因是机构职能职责增加,导致人员和办公场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4.64万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采购3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14万元,复印纸采购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业务用车及其他车辆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支出(项):指为职工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察与矿产资源管理等支出(项):用于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支出(项):指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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