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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23-0378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2-16 主题词 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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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预算情况...................................(2)

(二)支出预算情况...................................(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4)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4)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4)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5)

十一、名词解释.....................................(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单位职能简介

1.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

2.协调处理跨县区和部门的重要群众工作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3.负责信访法规宣传,协调处置赴京、到省非正常上访、跨区域信访特殊群体人员法制教育工作。

4.负责进京到省非访、越级访动态信息掌控处理和动向趋势调研。

5.负责困难信访群众的帮扶、救助等工作。

6.承办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1.攻坚化解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

2.强化特殊利益群体日常教育和综合化解。

3.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4.积极推进信访事项多元化解。

5.认真做好群众给主要领导来信办理工作。

6.加强北京、成都和市行政中心信访秩序管理。

7.全力做好重点时期信访保障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单位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95.3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4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8.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9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3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9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35万元,占90.27%;项目支出19万元,占9.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5.3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8.4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8.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5.3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8.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39万元,占79.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5万元,占9.14%;卫生健康支出6.05万元,占3.10%;住房保障支出16.05万元,占8.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9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9.00万元,主要用于对信访人开展资助救助和化解。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6.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0.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下降0.5万元。

2022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2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机关下属单位开展信访化解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广元市群众工作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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