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3-015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主题词 | 政府采购 |
(1)规范线上+线下平台标准。坚持内外兼修、软硬件建设并重,严格按照省级示范交易中心创建标准,对标对表规范中心场地建设,设置“六区五室”,分区更加明显,边界更加清晰。(2)规范项目交易管理服务。从项目受理全面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符合相关办理条件、手续齐全的服务对象,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建立健全开标、评审、异常情况处置机制,规范采购项目交易。强化内部流程“分段流程化管理”,从项目受理、文件编制、 公告发布、项目评审、质疑投诉、档案管理等各环节分类办理,让各环节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3)规范交易服务举措。大力实施延时服务、提醒服务、远程异地评标“三服务”改革,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政采贷”工作推行力度,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