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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31594447/2023-020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2-20 主题词 预算
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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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7)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7)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十一、名词解释............................ .....(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负责拟定全市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各项政策、发展规划。

2.负责全市减灾救灾的数据信息管理,承担各类自然灾害的查灾、核灾及灾害损失评估、灾情会商。

3.负责全市防灾减灾和救灾知识宣传、灾害信息员培训。

4.承担全市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技术装备推广运用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5.为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6.负责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

(二)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和全市灾害信息员培训。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提前筹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二是持续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与维护。常态化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巡视、维护以及对县区应急避难场所的检查,及时对应急避难场所功能不完善进行调整布局,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查灾核灾业务培训和学习。结合现有的查灾核灾设施设备,不定期开展查灾核灾演练和岗位练兵活动,持续夯实业务基础,不断提升灾情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各类查灾核灾应急队伍的作用,做到查灾核灾工作常态化。

四是积极参与全力配合救灾与物资保障科开展好广元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及代管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243.1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62.1万元,增加34.29%,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增加基础绩效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4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3.1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4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06万元,占89.26%;项目支出26.13万元,占10.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3.1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2.1万元,增加34.29%,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增加基础绩效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3.1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0.53万元、农林水支出1.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3.1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2.1万元,增加34.29%,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增加基础绩效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4万元,占9.35%;卫生健康支出7.87万元,占3.24%;住房保障支出20.23万元,占8.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0.53万元,占78.35%;农林水支出1.82万元,占比0.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2.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数为7.8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0.2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166.2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预算数为24.31万元,主要用于查灾、核灾、避难场所维护。

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预算数为1.8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差旅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7.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1.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急、救援等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为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无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4条,涉及金额243.19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专项项目共计3个,涉及金额26.13万元。(详见副表)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事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经费。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灾害风险防治(项):指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款)脱贫攻坚(项):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市减灾事务中心2023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市减灾事务中心2023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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