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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56/2023-01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02-20 主题词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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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预算情况...................................2

(二)支出预算情况...................................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4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4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5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5

十一、名词解释.....................................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职能简介

交通造价站主要承担全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审查,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和监督检查,交通工程材料信息调查和发布,以及交通建设工程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开展工程造价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覆盖开展造价文件审查。对全市国省干线、大中修、渡改桥、农村公路等交通建设工程的投资概算、预算和变更预算等造价文件,审查覆盖率达100%,审查数量不少于10个,审减率不低于1.5%,有效控制交通工程造价,节约交通建设成本。二是强化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对全市重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造价监管,在坚持对公路及水运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及变更预算全覆盖审查基础上,扩大项目审查范围,重点整治高估冒算政府工程投资问题,充分发挥市交通造价站职能作用,加强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做到每个环节必须客观公正出具造价审查意见。严实开展造价过程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开展交通造价业务培训。对全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造价管理水平。四是及时准确编发材料价格信息。每月定期深入全市各主要料场和建材市场调查走访,客观、准确掌握材料价格信息,按“缓涨慢跌”的原则及时发布。全年编发《广元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12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为广元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二级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收支总预算124.0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11万元,增加30.65%,扣除上年结转、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同口径增加29.11万元,增加30.6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8.22万元、项目经费增加0.8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收入预算12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0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支出预算12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9万元,占84.93%;项目支出18.7万元,占15.0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4.0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9.11万元,增加30.6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8.22万元、项目经费增加0.89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0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9.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0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9.11万元,增加30.6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8.22万元、项目经费增加0.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万元,占8.7%;卫生健康支出3.64万元,占2.9%;交通运输支出99.97万元,占80.6%;住房保障支出9.66万元,占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6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9.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6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7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下降0.06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下降0.03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业务用车。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均为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为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共有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1辆。单位无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本年编制绩效目标专项项目共计2个,涉及金额18.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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