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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10700MB150370/2023-012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3-02-24 主题词 预算公开
广元市光荣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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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3)

(一)单位职能简介...................................(2)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2-3)

二、预算单位构成.....................................(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7)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6)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6)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6-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十一、名词解释.......................................(7-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光荣院职能简介

广元市光荣院成立于1989年,于2019年从广元市民政局整体划转至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现为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一类直属事业单位。单位为正科级,与广元市优抚医院、广元市荣誉军人休养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主要承担全市重点优抚对象的集中供养服务和红色文化传承教育工作职能。广元市光荣院以“视孤老为父母,将爱心献功臣”为核心服务理念,优化服务质量,推动硬件升级,为供养老人提供了舒适的居住条件与完备的医疗服务,使老人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广元市光荣院2023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宣讲教育活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读书会、学习沙龙、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专题讨论。

2.做好系列服务保障工作。完善供养协议,加大协调力度,努力解决县区供养经费缴纳慢、拖欠等问题。坚持“服务至上、老人第一”,推进精细化管理、营养化供餐、光盘式就餐,深化“八有”食堂创建。完善并实施《供养服务工作制度》,通过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丰富优化老人的休养生活。

3.抓好优抚巡诊医疗服务。严格落实年度计划,加强协调力度,力争全面甚至超额完成巡诊任务,并以此作为“为老兵办实事”的实际举措,更好发挥优抚医院职能职责。

4.加快推进项目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局整改领导小组和上级指示要求,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市荣军中心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继续积极主动与法院对接,配合法院推动诉讼进程。二是完成优抚医院提质改造升级项目工作。

5.落实安全生产管控责任。把安全作为保底工程,健全全员防控网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坚持安全工作跟着人员走、跟着任务走,确保全年全员安全。

二、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光荣院隶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独立二级预算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广元市光荣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广元市光荣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314.3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05.6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1.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引起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光荣院2023年收入预算314.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3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光荣院2023年支出预算31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56万元,占97.2%;项目支出8.8万元,占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光荣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4.3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05.64万元,同口径增加31.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引起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3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5万元、其他支出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光荣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4.3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1.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引起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25万元,占86%;卫生健康支出9.76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25.55万元,占8.1%;其他支出8.8万元,占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11.56万元,主要用于:市光荣院的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单位日常办公等经常性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单位业务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30.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7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5.5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光荣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5.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9.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光荣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业务及保障供养对象出行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单位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光荣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光荣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光荣院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光荣院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光荣院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广元市光荣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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