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解读>>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41X/2023-010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3-03-13 主题词 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机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解读
【字号:
打印
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积极构建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格局,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22〕40号)精神,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

二、出台目的

构建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格局,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关于建立健全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主要包括建立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压紧压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加强组织保障、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任务清单目录4个部分。

(一)建立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一是建立牵头推进工作机制。完善市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文化旅游推进工作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二是建立综合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工作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集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能的市级有关部门,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有关困难问题。三是加强综合监管工作考核力度。将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纳入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压紧压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一是县(区)政府负责领导本地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相关部门(单位)职能职责、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协调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提升综合监管质效。二是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关于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监管职责。

(三)加强组织保障。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地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