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3-0352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主题词 | 统计数据 |
(1)当好部门合作“联络员”。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工作要求,统筹发改、经信、住建、统计等10余个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及不定期会商制度,共同解决部门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监管。(2)当好惠企服务“引导员”。组织统计、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深入项目业主单位和企业开展惠企服务,现场指导解决项目单位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制度理解不精准、项目入库不及时、取数渠道不准确、依据资料不规范、统计台账不健全等问题。今年以来,已开展惠企服务100余次。(3)当好数据质量“守门员”。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会前学法内容,持续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目前,开展会前学法80余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四上”企业1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