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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8033/2023-0366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4-20 主题词 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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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多举措建强村集体经济组织

(1)规范组织设立。以两项改革建制村为单位,全面清理、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和登记赋码工作,完成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手续,按程序注销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村委会或产业管理房作为办公场地。集体经济组织牌匾通过统一采购、统一制作发放到各村规范悬挂,全面完成挂牌工作。(2)规范成员确定。创新实施“两确认两公示一表决”的成员确认工作法,即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阶段,对人口进行第1次确认第1次公示;结合公示发现的问题,修改完善后,由群众代表和村改革领导小组进行第2次确认及第2次公示;针对最终公示结果,召开1次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实现成员确认阳光操作。(3)规范组织章程。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并行使职权,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理事会、监事会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对“三会”产生、成员身份确认、股权量化、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积极探索成员(代表)大会召开形式、表决(投票)方式,依托信息化手段,多方式为成员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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