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23-058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主题词 |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
⑴细任务。制定并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严格对照测评体系和测评点位,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进度要求,明确年度计划、阶段性任务,列出“任务书”“时间表”,逐项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并在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带设置相关宣传标牌1000余块。
⑵明标准。制定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具体标准,每月开展一次评比,并进行表彰表扬,统筹好全县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对县城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围挡公益广告宣传载体进行整治提升,统一规划设计和设置围挡,保证公益广告面积占建筑工地围挡墙体总面积的50%。
⑶强美化。常态化抓好凤凰路、新华街、红星南路等县城区主干道人行道树修枝整形,梯次推进滨水经济休闲带、滨河广场等绿化提升项目建设。对受损的市政道路、雨污管道、路沿石、检查井等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和修复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