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3-060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7-03 | 主题词 | 燃气检查 |
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近日,苍溪县住建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全县31个乡镇、15.2万燃气用户开展燃气安全督导检查。
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各乡镇重点对农贸市场、餐饮饭店、液化气企业等开展联合检查执法,排查整治双气源、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未定期校验等风险隐患,特别对中小户进行全方位检查,一经发现燃气混用、未装报警器或报警器失效、非安全灶具、私拉乱接燃气的餐饮户,签发隐患告知书,立即停气,并跟进整改。全县燃气用户共15.2万户,截至目前,已排查12.3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