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583/2023-041 | 公文种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3-08-09 | 主题词 | 政协提案,复函 |
黄煌、何婷、刘清华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强中医药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建议》(第060号提案)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方面
我市始终坚持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融合发展,以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2023年5月3日,市政府印发了《广元市“十四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并从建设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提升中医药应急能力、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十四五”期间中医药如何高质量发展进行了详细规划。
二、关于中药材精深加工方面
目前,我市中药材种植养殖业已形成规模,建成苍溪白芨、剑阁石斛、青川重楼、昭化茯苓等多个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人工驯养动物类林草中药材30余万只(头),杜仲占全国种植面积的10%,川明参产量占全国50%以上。建成特色医药产业园2个,有中医药生产企业20余家,其中规上企业13家,生产的产品涵盖中药饮片、中药制剂、中药健康产品、日化产品等350余种。
三、关于提升新产品研发能力
市中医医院、赤健中药等7家单位成功创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孵化单位)。中药院内制剂大力发展,已将72种中药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报销,玄麦清咽颗粒等5种院内制剂纳入了首批省级调剂目录。积极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等重大科研成果的应用转化,杜仲、乌梢蛇、茯苓三个中药材纳入厅级科研项目立项,获得省市科研经费支持120万元。
四、关于打造中药材优质品牌
遴选天麻、杜仲、茯苓、柴胡、白芨等中药材,作为“广元十味”重点推广。鼓励企业创新研发中药材相关食品、化妆品、日用品、文创产品,延长中药材大品种健康产业链。实施大宗川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支持茯苓、天麻等创建“352”标准体系。
五、关于完善仓储物流体系
我市中药材仓储物流发展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医药产业发展,目前,我市正加快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中药材仓储物流未来将得到充分发展和支持,线上线下仓储物流体系将进一步完善。
六、下一步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充分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积极推动产业发展进一步提质。坚持集聚发展、质量优先,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现代化,支持一批规模大、带动性强的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培育一批竞争力、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拳头产品,鼓励创新研发中药材关联产品,实现中医药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药材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统筹整合全市涉农资金、部分工业发展资金和科技专项经费,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
(二)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对中药材企业支持力度,培育一批中医药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推进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促进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和培育一批有实力的精深加工企业,形成以新型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及中成药大品种等二次开发为主的特色鲜明的中医药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创新力度,不断推进中药材精深加工研究。
(三)鼓励扩大生产。鼓励企业通过研发新药品种和收购批号等方式扩大生产,支持中药企业通过扩能改造、项目开发等方式延伸产业链条,增强产业发展后劲。鼓励企业将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在产业层面有机结合起来,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强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广元分院等中医药研发平台建设,鼓励中医医院与企业、科研机构、学校加强合作,共享资源,促进一批优秀中医药科研成果投入市场应用。
(四)加强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开展有机产品认证,不断满足中药材高端市场需求和高端品质打造。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创建,支持中药材品种申报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支持道地药材申报“两品一标”。
感谢你们对我市中医药产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晓丽,0839-3236063。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