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583/2023-042 | 公文种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 主题词 | 政协提案,复函 |
严治涛委员:
您在市八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广元市建立全市互联网医院的建议》(第172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出“2022年10月11日广元市疫情严重时期,由于疫情管控导致慢性病患者、危重症患者不能及时就诊及门诊随诊,导致部分患者的病情加重,以及部分患者因为药物中断出现病情恶化,甚至出现危及生命的情况。并提出建设广元市全市互联网医院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2020年5月省卫健委同意我市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试点,我委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指导和推进医疗机构创建互联网医院,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互联网医院执业许可证。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互联网医院牌照6张,分别是广元市中心医院、广元市中医医院、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剑阁县人民医院、朝天区人民医院、剑阁县中医医院,相关“互联网医院”的具体操作流程、咨询电话都已在“健康广元官微”进行了公布。群众关注各医院的微信公众号后,可查找诊疗服务、医疗服务或者互联网医院按钮,点击进入相关页面后,即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在线问诊、复诊开方等相关服务。同时,市民在“互联网医院”购买的药物也可以实现在线支付、送药到家。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诊疗在保障患者医疗服务需求、缓解医院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压力、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以满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大数据发展和“互联网+”为引领,加快互联网医院与线下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结合实际丰富拓展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扩面,鼓励推行“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等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连续服务,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提质增量。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朱梁
联系电话:0839-3260768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