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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80/2023-028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8-10 主题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6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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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6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福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8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以来,我市深入落实中央、省委重大战略部署要求,把集体经济发展作为脱贫攻坚专项重点工作,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点任务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坚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推进集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2022年全市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达6960万元、同比增长15.73%。

一、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的建议。 

一是全面规范登记赋码。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全部以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经济联合社)的形式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颁证,全面完成村支部、村委会并列挂牌,完善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手续,实现规范“开门营业”。经营范围有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二是健全“三会治理”架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示范村结合实际修订完善运营规则—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治理机制,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会”选举和运作程序。探索成员(代表)大会召开形式、表决(投票)方式,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民主决议事项。三是保障成员参与权。将集体经济组织年度发展规划、资金使用计划、实现重大项目、年终分红方案纳入民主决策,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培养成员“主人翁”意识。村集体提方案、抛难题,成员出高招、想点子,群策群力疏通发展症结。

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及锁定股份实行成员静态管理”的建议。

一是做好年度资产清核。我市于2019年底率先阶段性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2022年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旨在持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成员身份管理工作。每年上半年持续开展新增、报废资产清核工作,厘清新资产类别和构成,分类纳入经营性、非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台账,对辖区内的集体资产做到“底数清、去向明”。二是推行成员身份静态管理。持续开展成员身份清核,严防“多头占有”“两头落空”的现象发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全面施行“户内共享、社内转让”,按照“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方式落实静态管理。三是强化三资监管。明确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账户分开、账务独立核算、“村账乡(镇)代管”、有条件村探索 “委托第三方公司代理记账”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项目乡镇报备”制度,实施中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完工、农村集体经济年度收益、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严格民主监督制度,监事会全程监管经营管理活动,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开公示。

三、关于“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成”的建议。

一是村村抱团。集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源,实现抱团联合发展。探索“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做法,发挥集体经济强村带动和帮扶作用,促成规模集聚效应。如,剑阁县东宝镇6村抱团,成立集体经济联合总社,整合涉农财政项目资金以“拨改投”方式建设形成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建成集体生猪养殖示范场7个、集体特色水果种植基地700亩、冻库1200吨、自动灌溉系统4000余亩,引进康恩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巨星养殖公司、四川福果农业科技发展公司、剑柑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营,全镇年出栏生猪1.3万头、水果8000余吨,开发出“女皇李”特色品牌,镇集体经济实现年经营收入165余万元,村均27.5万元。二是村企合作。构建村企对接长效机制,深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优势和协调优势,联合企业资金、技术、市场优势,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股份合作+保底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等多种形式促进农民增收。如,旺苍县水磨镇广福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四川水磨华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度合作,建成天麻产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00亩,攻克天麻大棚换土栽培、短木段面仿野生栽培等关键技术4项,形成《天麻设施化栽培新技术》成果专著1部,实现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天麻的全链人工种植,集体经济实现年收益26.1万元,带动全村天麻产量突破100吨,通过就近用工、技术培训、土地租赁带动全村人均年增收3200余元。三是村社融合。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现实发展需求,结合村域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创办领办各类合作社。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带动农户共同发展。如,利州区白朝乡月坝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富民专业合作社,依托特有的高山湖泊自然景观,成功打造罗家老街、近月湖等乡村旅游核心区,村集体整合村闲置阵地、学校,流转52户农户闲置房屋,建成民宿、农特产超市、特色餐饮25家,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年接待游客20余万人,旅游收入达6000余万元,集体经济年收入达280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果蔬、家禽种苗,农户按合同进行绿色、生态种养,达标后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协议价格保底收购,用于本村餐饮供应等,带动全村人均年收入达3万余元。

四、关于“设立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企业防火墙及切实防范经营风险”的建议。

一是明确边界范围。坚持把风险防控放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首位,建立健全监测监控、风险预警、风险提示和风险阻击等制度机制,严格防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因下属企业经营不善引起的集体资产流失。厘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独资或合资设立的企业的职责范围,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好集体“出资人”资格,管理用好集体资源资产。企业以一般市场主体运行管理,可依法实行破产。二是规范合同协议签订。推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管理中,对涉及合同协议签订等经营活动方面给予把脉服务,通过法律援助降风险;探索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参与股份合作中,对合作的经营主体强调以固定资产作抵押,通过物业抵押防风险。三是科学选择项目。在项目的规划编制上,坚持因地制宜、适度规模、多元经营、长短结合,通过选准项目避风险。加强村集体经济项目风险评估,科学研判拟经营项目前景和市场,确保项目实施盈利。

虽然我市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探索总结了工作经验,但因为发展起步晚、经济体量小等客观原因,仍然面临着您在提案中阐述的诸多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吸纳您的建议,推行经实践检验的好经验,借鉴其他地区的好做法,探索创新适宜我市实际的新举措,进一步推动我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走上新台阶。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他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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