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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1070000845014/2023-0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法院
发布日期 2023-11-22 主题词 营商环境 保护中小投资者
广元法院“3×3”机制为中小投资者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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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精准对接中小投资者司法需求,创新打造“3×3”机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今年以来,审结涉中小投资者案件8128件。

一、“三个保障”为维权“加速”。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广元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关于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指引》《建立广元市股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工作方案》等相关制度文件,涵盖矛盾排查、多元解纷、诉调对接、宣传教育等重点方面,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提供了制度支撑。二是强化组织保障。选取审理涉企案件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专业审判团队,专门审理公司类、证券类、期货交易类等涉中小投资者纠纷,确保同一类案件在同一个团队审理,实现审判人员、知识结构和审判模式的“同一化”“专业化”。三是强化渠道保障。开通中小投资者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决议纠纷、虚假陈述纠纷等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符合规定的当天立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70%,小额证券期货纠纷在15日内结案。

二、“三种理念”为企业“减负”。

一是秉持柔性司法理念。将调解作为审理涉中小投资者纠纷的前置程序,并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尽量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平等对待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依法慎用“查、扣、冻”等强制措施,灵活运用保全措施,执结涉中小投资者案件3326件,采用“活查封”方式执结案件68件,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二是秉持多元共治理念。建立完善“法院+商会”“法院+金融机构”联动解纷工作机制,设立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调解中心驻法院调解室,与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开展“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委派、委托调解或邀请证监部门、行业调解组织等参与调解案件4300余件,调解成功率68.4%。三是秉持源头治理理念。成立中小投资者保护法律服务顾问团,结合“法官进行业”活动,联合市金融局、市司法局等部门,深入企业、行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以调查问卷、即时点评等方式掌握中小投资者司法需求,在合同交易、融资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

三、“三项制度”为解纷“赋能”。

一是诉讼代表制度。针对金融借款、劳动报酬、物业服务、统租统管等类型化案件中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促进群体性纠纷案件提质增效,例如适用诉讼代表人制度妥善化解“图腾系列案”。二是示范诉讼制度。对于事实简单、争议不大的群体性案件,甄别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快审速裁,在判决生效后,根据示范判决所确立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标准,引导平行案件批量调解或合并简化审理,有效降低群体性纠纷维权成本,适用示范诉讼制度审结案件33件,调解33件,调解成功率100%。三是证据认证制度。适用“书证提出命令制度”3件,在立案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书证的权利,并对适用条件、申请书格式等内容给予指导,以提高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充分的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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