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4032/2023-01159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剑阁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12-15 | 主题词 | 剑阁、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
⑴摸清家底,试点先行。深入全县29个乡镇、364个村(社区)调研摸底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场地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分类建立问题台账。确定以“剑门关、普安、开封、白龙”四个乡镇和每个乡镇1-2个村(社区)作为示范点,建立“1+N+X”服务队伍,保障人社基层服务全覆盖、无死角。⑵精心组织,明确职责。构建县、乡镇、村(社区)“1+29+N”三级联动组织领导体系,印发《剑阁县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规范硬件设施、人员配备、服务事项等试点建设内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⑶统一标准,严把尺度。梳理下延乡镇服务事项68项、村(社区)服务事项45项。按照“一窗、二柜、三室 、四区”建设要求设置人社综合窗口,加强人社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岗前必培训,合格再上岗”工作要求,组织乡镇、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分级开展集中培训(轮训)3期320余人次。⑷多样服务,提高质效。在村(社区)开通村能办系统,兼办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引导群众通过“四川人社APP”、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等办理服务事项。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众,依托“三位一体”人社公共服务体系,配备专职“上门办”服务专干。今年以来,引导群众自助办理1643人次、专员上门服务26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