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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56/2024-01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4-04-19 主题词 交通运输执法 安全防范 六条措施
广元市交通运输执法一线执勤安全防范六条措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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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执法执勤行为,充分保障执法人员及执法对象人身安全,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制定印发《交通运输执法一线执勤安全防范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共6个部分,包括:基本要求、道路运输执法执勤检查要求、水上交通执法执勤检查要求、交通工程建设执法执勤检查要求、危险情形的应对、执法风险追偿(责)和维权途径。

《措施》要求,交通运输一线执法执勤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注重风险防范、科学应对,做到合法专业、文明高效”的基本原则。执法机构要为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船舶应当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教育,组织开展安全防护实操训练,帮助执法人员增强安全防护意识,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措施》明确,执法人员执法执勤过程中要做到规范着装、文明驾驶、安全处置突发情况。在道路运输执法执勤时,要合理设置路面检查卡点,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行政执法检查;在水上交通执法执勤时,执法人员不得擅自操纵或者调试船上仪器设备,进入机舱前应做好个人防护,必要时戴好防噪音设备、防护眼镜、防爆手电,做好飞溅防护和辐射防护等;在交通工程建设执法执勤时,执法人员要服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统一指挥,不得冒险开展执法检查,不得擅自进入材料装卸、转运等施工机械作业区域。

《措施》强调,执法人员在执法执勤过程中要科学面对、妥善处置突发情况;对妨碍公务、纠缠骚扰执法人员等行为以及在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遭受人身攻击或者财产损失的,各级执法机构应通过法律途径全力维护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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