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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申兑指南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发布日期 2024-06-13 主题词 惠企政策申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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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4年市本级惠企政策申兑指南(第一批)

1.消费基础建设奖励

1.1对成功创建“全省消费创新引领县”“省级消费新场景”及“特色消费促进平台”的县区,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不超过10万元、5万元奖励。

1.2对成功创建省级、市级智慧商圈的县区或市场主体,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6万元、3万元奖励.

1.3对成功创建省级、市级特色商业街区的县区或市场主体,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3万元奖励。

1.4对成功创建省级、市级绿色商场的市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1万元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行政事业单位、经营主体

(七)申报条件:对成功创建“全省消费创新引领县”“省级消费新场景”及“特色消费促进平台”的县区;对成功创建省级、市级智慧商圈的县区或市场主体;对成功创建省级、市级特色商业街区的县区或市场主体;对成功创建省级、市级绿色商场的市场主体

(八)申报时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对成功创建“全省消费创新引领县”“省级消费新场景”及“特色消费促进平台”的县区,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不超过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市级智慧商圈的县区或市场主体,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6万元、3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市级特色商业街区的县区或市场主体,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3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市级绿色商场的市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1万元奖励。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389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县区申报项目文件。

1.材料要求:正式文件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审查要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资料要求。

(二)省、市相关认定文件。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2.审查要点:内容真实有效。


2.电子商务发展奖励

2.1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

2.2对首次评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奖励。

2.3对限额以上电子商务企业年交易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市县(区)(含广元经开区下同)财政按1:1承担;

2.4对规上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市县(区)财政按1:1承担。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电子商务企业、平台企业

(七)申报条件:1.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2.对首次评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3.对限额以上电子商务企业年交易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4.对规上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八)申报时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1.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首次评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奖励。3.对限额以上电子商务企业年交易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市县(区)(含广元经开区下同)财政按1:1承担。4.对规上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市县(区)财政按1:1承担。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268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报材料

(一)县区申报项目文件。

1.材料要求:正式文件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审查要点:1.内容完整,符合项目资料要求。2.县区限额以上、规上企业认定,核实企业经营数据,是否建立规范统计台账等需以县区商务部门名义提供证明资料。

(二)省、市相关认定文件。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2.审查要点:内容真实有效。


3.举办展会节会活动奖励

3.1对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举办相关主题促销活动,给予0.5万元/场的补贴。

3.2支持开展大型户外营销展会等活动,对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和协会举办的大型展会活动,标准展位(包括折算成标准展位面积)不低于20个的,给予举办主体最高不超过3万元/场补贴;不低于50个的,给予举办主体最高不超过5万元/场补贴。市级组织的节会展会活动由市财政承担,县区组织的节会展会活动由县区财政承担。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和相关协会

(七)申报条件:1.市级组织的节会展会活动。2.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举办相关主题促销活动。3.对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和协会举办的大型展会活动,标准展位(包括折算成标准展位面积)20以上的。

(八)申报时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对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举办相关主题促销活动,给予0.5万元/场的补贴。举办的大型展会活动,标准展位(包括折算成标准展位面积)不低于20个的,给予举办主体最高不超过3万元/场补贴;不低于50个的,给予举办主体最高不超过5万元/场补贴。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389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活动审核方案(文件)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2.审查要点:内容真实有效,企业所提供的佐证资料需加盖企业鲜章。

(二)场地租赁合同和展位(展棚)合同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2.审查要点:内容真实有效,企业所提供的佐证资料需加盖企业鲜章。

(三)相关支出税票、资金支付凭证或其他佐证资料证明展位面积等。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2.审查要点:内容真实有效,企业所提供的佐证资料需加盖企业鲜章。


4.品牌创新发展奖励

4.1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的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4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4.2加快发展首店经济,对在广元新设品牌首店按照经营规模、品牌影响等情况,由市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奖励。

4.3支持家政业发展,对建成市级家政公共服务平台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资金补贴。

4.4支持家政企业积极开拓服务市场,对年成功输出50人(含)以上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资金奖励。鼓励发展家政企业创新经营方式,对连锁经营首次超3个网点以上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老字号企业、家政企业、在广首店经济企业。

(七)申报条件:1.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的企业。2.在广元新设品牌首店、并形成一定经营规模、品牌影响。3.建成市级家政公共服务平台的规上服务业企业。4.年成功输出50人(含)以上的企业、连锁经营首次超3个网点以上的家政企业。

(八)申报时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1.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4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在广元新设品牌首店按照经营规模、品牌影响等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奖励。3.建成市级家政公共服务平台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资金补贴。4.对年成功输出50人(含)以上的企业,连锁经营首次超3个网点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278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省商务厅文件(新获得老字号补助)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加盖企业鲜盖。

(二)首店品牌在全国、全省的影响程度证明材料,如提供经营规模销售额是否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品牌首店奖励)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加盖企业鲜盖。

(三)家政培训资质证件,人员技能培训、劳务输出服务合同(协议),接收单位劳动合同或协议。其中连锁经营家政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特许经营、股权协议和经营网点等资料。(家政企业补助)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加盖企业鲜章。


5.打造川北美食之都奖励

5.1对评为省级、市级特色餐饮街区的运营管理主体,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5.2支持市本级及以上开展“广元美味”餐饮市场推广、食材产销对接会等,由市财政对承办方每场活动进行补助。

5.3对评为省级、市级餐饮名店、名厨、名菜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由市财政给予省级名店不超1万元、市级名店不超过0.5万元、省级名厨不超过0.5万元、市级名厨不超过0.3万元、省级名菜不超过0.5万元、市级名菜不超过0.3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特色街区管理企业、餐饮名店、名菜的企业、名厨。

(七)申报条件:(1) 对评为省级、市级特色餐饮街区的运营管理主体。(2) 市本级及以上开展“广元美味”餐饮市场推广、食材产销对接会。(3)评为省级、市级餐饮名店、名厨、名菜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八)申报时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1.对评为省级、市级特色餐饮街区的运营管理主体,给予不超过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2.本级及以上开展“广元美味”餐饮市场推广、食材产销对接会等,由市财政对承办方每场活动进行补助。3.评为省级、市级餐饮名店、名厨、名菜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给予省级名店不超1万元、市级名店不超过0.5万元、省级名厨不超过0.5万元、市级名厨不超过0.3万元、省级名菜不超过0.5万元、市级名菜不超过0.3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278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评定文件(特色餐饮街区补助、省级、市级餐饮名店、名厨、名菜补助)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加盖企业鲜章。

(二)活动方案、税务发票、相关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开展“广元美味”餐饮市场推广、食材产销对接会补助)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加盖企业鲜章。


6.企业进规入统奖补

6.1鼓励服务业企业和批零住餐企业进规入统,对首次入库且连续2年在库正增长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由市财政从入库第一年起,按年度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1万元的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服务业企业和批零住餐企业

(七)申报条件:达到规上服务和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标准

(八)申报时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进规入统,对首次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给予不超过2万元,第二年正增长的再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奖励。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389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商务部门出具的新入库“两上”企业名单。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加盖企业鲜章。

(二)规范统计台账。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加盖企业鲜章。

(三)当年企业申报数及增速证明。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加盖企业鲜章。


7.增速的规模企业奖励

7.1对纳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且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仅限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000万元(仅限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速达到全省、全市平均增速以上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0.5万元、0.8万元、1万元、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2对批发业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10000万元、50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含批发业中的零售业务)年销售额达2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及以上,住宿餐饮业年营业额达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及以上,且当年同比增速达到全省、全市平均增速的限上企业(单位),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资金按市县(区)财政按1:1承担。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规上服务业、限上批零住餐经营单位

(七)申报条件:1.对纳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且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仅限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000万元(仅限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速达到全省、全市平均增速以上的规上服务业企业。2.批发业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10000万元、50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含批发业中的零售业务)年销售额达2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及以上,住宿餐饮业年营业额达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及以上,且当年同比增速达到全省、全市平均增速的限上企业(单位)。

(八)申报时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1.对纳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且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仅限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000万元(仅限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速达到全省、全市平均增速以上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0.5万元、0.8万元、1万元、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资金按市县(区)财政按1:1承担。2.对批发业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10000万元、50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含批发业中的零售业务)年销售额达2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及以上,住宿餐饮业年营业额达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及以上,且当年同比增速达到全省、全市平均增速的限上企业(单位),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资金按市县(区)财政按1:1承担。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389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商务部门到企业核查并提供规范统计台账证明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加盖企业鲜章。

(二)商务部门提供当年增速及规模证明(月度入库无基数企业单位增速视为达到省市平均增速)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加盖企业鲜章。


8.“广元造”产品营销推广补助

8.1支持企业在全国重点城市(包括北京、广州、上海、浙江、重庆、西安、郑州、成都等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广元造”产品专区、专店,对建设50、100平方米以上且正常运营2年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5万元、10万元补助资金,按6:4比例,分2年兑付。

8.2大力开展“广元造”产品“进商超”“进景区”“进宾馆”等八进活动,鼓励支持开设专区、专柜、专店,对建设10平方米以上的专区专柜和100平方米以上的专店一次性分别给予开设主体0.2万元、3万元资金补贴,其中专区专柜面积每增加10平方米财政补贴相应增加0.1万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以上补助事项由市县(区)财政按1:1承担。

8.3对参加市级组织的省外、市外省内线下品牌展会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0.3万元、0.2万元资金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商贸流通企业

(七)申报条件:1.对企业在全国重点城市(包括北京、广州、上海、浙江、重庆、西安、郑州、成都等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广元造”产品专区、专店,建设50、100平方米以上且正常运营2年以上的。2.大力开展“广元造”产品“进商超”“进景区”“进宾馆”等八进活动,鼓励支持开设专区、专柜、专店,且建设10平方米以上的专区专柜和100平方米以上的专店。3.对参加市级组织的省外、市外省内线下品牌展会的企业。

(八)申报时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1.支持企业在全国重点城市且建设50、100平方米以上且正常运营2年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5万元、10万元补助资金,按6:4比例,分2年兑付。市县(区)财政按1:1承担。2.开设专区、专柜、专店,对建设10平方米以上的专区专柜和100平方米以上的专店一次性分别给予开设主体0.2万元、3万元资金补贴,其中专区专柜面积每增加10平方米财政补贴相应增加0.1万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市县(区)财政按1:1承担。3.参加市级组织的省外、市外省内线下品牌展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0.3万元、0.2万元资金补助。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32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税票、资金支付凭证、照片、营业执照、销售数据。(“广元造”产品专区、专柜、专店补助)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加盖企业鲜章。

(二)市商务局提供的活动组织方案、奖补企业名单。(对参加市级组织的省外、市外省内线下品牌展会的企业补助)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加盖企业鲜章。


9.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零的项目审批

9.1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零。

9.2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不包括办公建筑、生活服务设施、展示及交易建筑、培训或研发建筑),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零。

9.3单独修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房(站)、开闭所、区域机房等公益建筑,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零。

9.4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发射塔、水塔等建设项目,老旧居民楼小区改造项目,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零。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费金减免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市场主体

(七)申报条件:符合情形项条件均可申报

(八)申报时限: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零。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09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 B 区一楼 13 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 15:30-17:00 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

2.审查要点:加盖单位公章。

(二)发改部门立项备案书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

2.审查要点:加盖单位公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

2.审查要点:1.加盖单位公章;2.申请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四)通过规委会审查的会议纪要等规划批准文件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

2.审查要点:加盖单位公章。

(五)授权委托书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六)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申请书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10.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审批

10.1由政府规划并享受优惠政策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旧住宅区整治,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予以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0.2经批准的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予以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0.3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予以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0.4因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失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予以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0.5修建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地下商业娱乐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过街道、共同沟等兼顾了人民防空要求的民用建筑,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予以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0.6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予以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0.7中小学(含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形式),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予以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0.8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予以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0.9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予以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费金减免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市场主体

(七)申报条件:符合情形项条件均可申报

(八)申报时限: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零。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6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09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 B 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 15:30-17:00 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

2.审查要点:加盖单位公章。

(二)发改部门立项备案书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

2.审查要点:加盖单位公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

2.审查要点:(1)加盖单位公章;(2)申请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四)通过规委会审查的会议纪要等规划批准文件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

2.审查要点:加盖单位公章。

3.样本样表:(自然资源部门对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文件)

(五)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总平图和“人防专篇”)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与设计方案文本保持一致)。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六)减免证明文件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

2.审查要点:(1)资料是符合情形项条件内容;(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七)证明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地质勘察报告或地基基础设计分析说明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及核实真实性;(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八)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及核实真实性;(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九)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政策性减免申请表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及核实真实性;(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十)授权委托书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十一)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申请书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11.减半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审批

11.1新建学校(含幼儿园)的教学楼(教室、教师办公场所、电脑教学、教学实验室等以教学活动为主的单体多层教学综合楼项目)、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康复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以及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减半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费金减免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市场主体

(七)申报条件:符合情形项条件均可申报

(八)申报时限: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零。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6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09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 区一楼 13 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 15:30-17:00 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

2.审查要点:加盖单位公章。

(二)发改部门立项备案书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

2.审查要点:加盖单位公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

2.审查要点:(1)加盖单位公章;(2)申请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四)通过规委会审查的会议纪要等规划批准文件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

2.审查要点:加盖单位公章。

3.样本样表:(自然资源部门对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文件)

(五)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总平图和“人防专篇”)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与设计方案文本保持一致)。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六)减免证明文件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

2.审查要点:(1)资料是符合情形项条件内容;(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七)证明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地质勘察报告或地基基础设计分析说明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及核实真实性;(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八)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及核实真实性;(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九)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政策性减免申请表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及核实真实性;(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十)授权委托书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十一)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申请书

1.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原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12.航空旅游团队奖励

12.1对通过广元盘龙机场进(出)港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国内旅游团队,单个团队人数在20人(含)—40人,按单程每人40元、往返每人80元标准奖励;

12.2对通过广元盘龙机场进(出)港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国内旅游团队,单个团队人数在40人(含)—60人,按单程每人50元、往返每人100元标准奖励;

12.3对通过广元盘龙机场进(出)港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国内旅游团队,单个团队人数在60人(含)—100人,按单程每人100元、往返每人150元标准奖励;

12.4对从国内同一客源城市每架次组织100人(含)以上游客,满足奖励条件的旅游包机往返团队,奖励200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2000元,以此类推。

12.5对每架次组织入境游客100人(含)以上,满足奖励条件的旅游包机往返团队,奖励300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3000元,以此类推。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

(六)申请对象:组织市外游客来广元旅游的市内外旅行社。

(七)申报条件:组织游客到广元旅游,住宿1晚(或购票且观看1个沉浸式演出剧目)且游览2个以上在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或住宿2晚(或其中1晚购票且观看1个沉浸式演出剧目)且游览1个在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如因全市统一发布的优惠政策而免门票的景区视为在售门票景区。

(八)申报时限:2024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

(九)兑现标准:1.对通过广元盘龙机场进(出)港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国内旅游团队,单个团队人数在20人(含)—40人,按单程每人40元、往返每人80元标准奖励;2.对通过广元盘龙机场进(出)港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国内旅游团队,单个团队人数在40人(含)—60人,按单程每人50元、往返每人100元标准奖励;3.对通过广元盘龙机场进(出)港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国内旅游团队,单个团队人数在60人(含)—100人,按单程每人100元、往返每人150元标准奖励;4.对从国内同一客源城市每架次组织100人(含)以上游客,满足奖励条件的旅游包机往返团队,奖励200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2000元,以此类推;5.对每架次组织入境游客100人(含)以上,满足奖励条件的旅游包机往返团队,奖励300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3000元,以此类推。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309039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资质审核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司开户行及账户、旅行社责任险保单扫描件、上年年度财务报表等)

1.材料要求:纸质复印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完整;(2)每份材料加盖鲜章。

(二)申报附件(游客名单(含身份证号码);组团合同、地接合同、行程确认件、接待计划,提供其中一项即可;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系统电子行程单;景区购票发票(备注游览时间、人数)及任一景点游客合照;酒店住宿发票和入住登记流水单(备注房间数和人数);购票且观看沉浸式演出剧目的团队需提供消费发票(备注人数);游客机票、登机牌、电子客票行程单,提供其中一项即可(包机团队提供包机合同和发票)

1.材料要求:扫描为图片上传至申报平台。

2.审查要点:(1)图片清晰完整、可辨认;(2)发票、流水单等处应备注人数。


13.火车旅游团队奖励

13.1普通火车旅游团队。对组织同一客源城市出发同一车次(正常客运列车车次)来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30人(含)以上的旅游团队,奖励1500元;每增加30人,增加奖励1500元,以此类推;

13.2高铁旅游团队。对组织同一客源城市出发同一车次(正常高铁车次)来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30人(含)以上的旅游团队,奖励18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600元,以此类推;

13.3专列旅游团队。对组织游客统一乘坐同一时间、同一车次列车来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400人(含)以上的普通旅游专列(非正常客运列车车次),奖励40000元;每增加50人增加奖励5000元,以此类推。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

(六)申请对象:组织市外游客来广元旅游的市内外旅行社。

(七)申报条件:组织游客到广元旅游,住宿1晚(或购票且观看1个沉浸式演出剧目)且游览2个以上在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或住宿2晚(或其中1晚购票且观看1个沉浸式演出剧目)且游览1个在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如因全市统一发布的优惠政策而免门票的景区视为在售门票景区。

(八)申报时限:2024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

(九)兑现标准:1.普通火车旅游团队。对组织同一客源城市出发同一车次(正常客运列车车次)来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30人(含)以上的旅游团队,奖励1500元;每增加30人,增加奖励1500元,以此类推。2.高铁旅游团队。对组织同一客源城市出发同一车次(正常高铁车次)来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30人(含)以上的旅游团队,奖励18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600元,以此类推。3.专列旅游团队。对组织游客统一乘坐同一时间、同一车次列车来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400人(含)以上的普通旅游专列(非正常客运列车车次),奖励40000元;每增加50人增加奖励5000元,以此类推。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309039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资质审核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司开户行及账户、旅行社责任险保单扫描件、上年年度财务报表等)

1.材料要求:纸质复印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完整;(2)每份材料加盖鲜章。

(二)申报附件(游客名单(含身份证号码);组团合同、地接合同、行程确认件、接待计划,提供其中一项即可;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系统电子行程单;景区购票发票(备注游览时间、人数)及任一景点游客合照;酒店住宿发票和入住登记流水单(备注房间数和人数);购票且观看沉浸式演出剧目的团队需提供消费发票(备注人数);普通火车旅游团队提供火车票;高铁旅游团队提供高铁票或动车票;专列旅游团队提供铁路部门调令、趟次证明、座位数证明、旅行社与铁路管理部门签订的旅游专列(包车厢)的合同(协议)、支付专列(包车厢)款项的支付证明凭证等)

1.材料要求:扫描为图片上传至申报平台。

2.审查要点:(1)图片清晰完整、可辨认;(2)发票、流水单等处应备注人数。


14.自驾游旅游团队奖励

14.1对组织到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自驾游团队,一次组织自驾车辆在10台(含)以上且人数在3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30元标准奖励。

14.2对组织到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自驾游团队,一次组织自驾车辆在20台(含)以上且人数在6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40元标准奖励。

14.3对组织到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自驾游团队,一次组织自驾车辆在30台(含)以上且人数在9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50元标准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

(六)申请对象:组织市外游客来广元旅游的市内外旅行社。

(七)申报条件:组织游客到广元旅游,住宿1晚(或购票且观看1个沉浸式演出剧目)且游览2个以上在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或住宿2晚(或其中1晚购票且观看1个沉浸式演出剧目)且游览1个在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如因全市统一发布的优惠政策而免门票的景区视为在售门票景区。

(八)申报时限:2024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

(九)兑现标准:对组织到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自驾游团队,一次组织自驾车辆在10台(含)以上且人数在3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30元标准奖励;20台(含)以上且人数在6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40元标准奖励;30台(含)以上且人数在9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50元标准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309039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资质审核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司开户行及账户、旅行社责任险保单扫描件、上年年度财务报表等)

1.材料要求:纸质复印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完整;(2)每份材料加盖鲜章。

(二)申报附件(游客名单(含身份证号码);组团合同、地接合同、行程确认件、接待计划,提供其中一项即可;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系统电子行程单;景区购票发票(备注游览时间、人数)及任一景点游客合照;酒店住宿发票和入住登记流水单(备注房间数和人数);购票且观看沉浸式演出剧目的团队需提供消费发票(备注人数);自驾游车队所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落地自驾团需提供车队成员在广元租车的相关证明(如租车协议或租车发票等)。

1.材料要求:扫描为图片上传至申报平台。

2.审查要点:(1)图片清晰完整、可辨认;(2)发票、流水单等处应备注人数。


15.汽车旅游团队奖励

15.1国内组团奖励。对组织10人(含)以上国内游客来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旅游团队,按每人8元标准奖励。

15.2入境组团奖励。对组织5人(含)以上入境游客来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旅游团队,按每人50元标准奖励。

15.3大团奖励。从市外一次性组织100人(含)—200人的大型旅游团队且符合奖励条件,按每人10元标准奖励。

15.4大团奖励。从市外一次性组织200人(含)—300人的大型旅游团队且符合奖励条件,按每人15元标准奖励。

15.5大团奖励。从市外一次性组织300人(含)以上的大型旅游团队且符合奖励条件,按每人20元标准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

(六)申请对象:组织市外游客来广元旅游的市内外旅行社。

(七)申报条件:组织游客到广元旅游,住宿1晚(或购票且观看1个沉浸式演出剧目)且游览2个以上在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或住宿2晚(或其中1晚购票且观看1个沉浸式演出剧目)且游览1个在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如因全市统一发布的优惠政策而免门票的景区视为在售门票景区。

(八)申报时限:2024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

(九)兑现标准:1.国内组团奖励。对组织10人(含)以上国内游客来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旅游团队,按每人8元标准奖励。

2.入境组团奖励。对组织5人(含)以上入境游客来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旅游团队,按每人50元标准奖励。

3.大团奖励。从市外一次性组织100人(含)—200人的大型旅游团队且符合奖励条件,按每人10元标准奖励;从市外一次性组织200人(含)—300人的大型旅游团队且符合奖励条件,按每人15元标准奖励;从市外一次性组织300人(含)以上的大型旅游团队且符合奖励条件,按每人20元标准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309039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资质审核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司开户行及账户、旅行社责任险保单扫描件、上年年度财务报表等)

1.材料要求:纸质复印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完整;(2)每份材料加盖鲜章。

(二)申报附件(游客名单,含身份证号码;组团合同、地接合同、行程确认件、接待计划,提供其中一项即可;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系统电子行程单;景区购票发票(备注游览时间、人数)及任一景点游客合照;酒店住宿发票和入住登记流水单(备注房间数和人数);购票且观看沉浸式演出剧目的团队需提供消费发票(备注人数);旅游包车合同)

1.材料要求:扫描为图片上传至申报平台。

2.审查要点:(1)图片清晰完整、可辨认;(2)发票、流水单等处应备注人数。


16.研学旅游团队奖励

16.1对组织国内市外游客来广元开展研学旅游,在2个(含)以上市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游且住宿1晚,月度累计人数达到30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20元标准奖励。

16.2对组织国内市外游客来广元开展研学旅游,在1个(含)以上市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游且住宿2晚,月度累计人数达到30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20元标准奖励。

16.3对组织入境游客来广元开展研学旅游,在2个(含)以上市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游且住宿1晚,按每人50元标准奖励。

16.4对组织入境游客来广元开展研学旅游,在1个(含)以上市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游且住宿2晚,按每人50元标准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

(六)申请对象:组织市外游客来广元旅游的市内外旅行社。

(七)申报条件:组织游客到广元旅游,住宿1晚(或购票且观看1个沉浸式演出剧目)且游览2个以上在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或住宿2晚(或其中1晚购票且观看1个沉浸式演出剧目)且游览1个在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如因全市统一发布的优惠政策而免门票的景区视为在售门票景区。

(八)申报时限:2024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

(九)兑现标准:1.对组织国内市外游客来广元开展研学旅游,在2个(含)以上市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游且住宿1晚,或在1个(含)以上市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游且住宿2晚,月度累计人数达到30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20元标准奖励。

2.对组织入境游客来广元开展研学旅游,在2个(含)以上市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游且住宿1晚,或在1个(含)以上市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游且住宿2晚,按每人50元标准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309039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资质审核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司开户行及账户、旅行社责任险保单扫描件、上年年度财务报表等)

1.材料要求:纸质复印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完整;(2)每份材料加盖鲜章。

(二)申报附件(游客名单(含身份证号码);学校证明书(加盖学校公章);研学活动合同;研学活动方案或课程计划;1-3张研学活动照片(展示研学课程内容);市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或营地的确认书以及资金往来相关票证;酒店住宿发票和入住登记流水单(备注房间数和人数)。

1.材料要求:扫描为图片上传至申报平台。

2.审查要点:(1)图片清晰完整、可辨认;(2)发票、流水单等处应备注人数。


17.直通车旅游团队奖励

17.1市外旅游直通车奖励。对旅行社组织到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直通车旅游团队,全年不少于80班、2000人,每周至少发一班,从近程市场(200公里至500公里)到广元旅游的,给予每班1000元的奖励。

17.2市外旅游直通车奖励。对旅行社组织到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直通车旅游团队,全年不少于80班、2000人,每周至少发一班,从中程市场(500公里至800公里)到广元旅游的,给予每班1500元的奖励。

17.3市外旅游直通车奖励。对旅行社组织到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直通车旅游团队,全年不少于80班、2000人,每周至少发一班,从远程市场(800公里以上)到广元旅游的,给予每班2000元的奖励。

17.4市内旅游直通车奖励。对组织在广元境内为15人(含)以上落地游客提供一日游线路产品直通车的旅行社,从广元盘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到市内各景区,每天发车且至少游览2个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按每个团队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个旅行社每天只奖励一个团队。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

(六)申请对象:组织市外游客来广元旅游的市内外旅行社。

(七)申报条件:组织游客到广元旅游,住宿1晚(或购票且观看1个沉浸式演出剧目)且游览2个以上在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或住宿2晚(或其中1晚购票且观看1个沉浸式演出剧目)且游览1个在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如因全市统一发布的优惠政策而免门票的景区视为在售门票景区。

(八)申报时限:2024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

(九)兑现标准:1.市外旅游直通车奖励。对旅行社组织到广元旅游且符合奖励条件的直通车旅游团队,全年不少于80班、2000人,每周至少发一班,从近程市场(200公里至500公里)到广元旅游的,给予每班1000元的奖励;从中程市场(500公里至800公里)到广元旅游的,给予每班1500元的奖励;从远程市场(800公里以上)到广元旅游的,给予每班2000元的奖励。(本项奖补的“公里”计量标准为:旅游团队出发地点至广元游览最远景点的最短公路交通运输距离。)

2.市内旅游直通车奖励。对组织在广元境内为15人(含)以上落地游客提供一日游线路产品直通车的旅行社,从广元盘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到市内各景区,每天发车且至少游览2个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按每个团队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个旅行社每天只奖励一个团队。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309039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资质审核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司开户行及账户、旅行社责任险保单扫描件、上年年度财务报表等)

材料要求:纸质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申报附件。(游客名单(含身份证号码);组团合同、地接合同、行程确认件、接待计划,提供其中一项即可;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系统电子行程单;景区购票发票(备注游览时间、人数),任一景点游客合照;在车头摆放“广元旅游直通车”统一标识;市外直通车旅游团队须提供酒店住宿发票、入住登记流水单(备注房间数和人数);提供购票且观看沉浸式演出剧目的消费发票(备注人数);提供直通车每月运营报告和验收资料总结书(加盖公章)。

1.材料要求:(1)图片清晰完整、可辨认;(2)发票、流水单等处应备注人数;(3)扫描为图片上传至申报平台。


18.累计奖励

18.1全年累计组织国内团队游客3000人(含)以上、5000人(含)以上、8000人(含)以上、10000人(含)以上来广元旅游的,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奖励。超过10000人的,每增加5000人,再奖励6万元。

18.2全年累计组织入境团队游客500人(含)以上、1000人(含)以上、3000人(含)以上、5000人(含)以上来广元旅游的,分别给予1万元、2.5万元、9万元、15万元的奖励。超过5000人的,每增加5000人,再奖励10万元。

18.3凡年度组织团队游客人数累计达到3000人(含)以上,排名前5名的旅行社,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年度贡献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

(六)申请对象:组织市外游客来广元旅游的市内外旅行社。

(七)申报条件:组织游客到广元旅游,住宿1晚(或购票且观看1个沉浸式演出剧目)且游览2个以上在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或住宿2晚(或其中1晚购票且观看1个沉浸式演出剧目)且游览1个在售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如因全市统一发布的优惠政策而免门票的景区视为在售门票景区。

(八)申报时限:2024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

(九)兑现标准:.全年累计组织国内团队游客3000人(含)以上、5000人(含)以上、8000人(含)以上、10000人(含)以上来广元旅游的,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奖励。超过10000人的,每增加5000人,再奖励6万元。

2.全年累计组织入境团队游客500人(含)以上、1000人(含)以上、3000人(含)以上、5000人(含)以上来广元旅游的,分别给予1万元、2.5万元、9万元、15万元的奖励。超过5000人的,每增加5000人,再奖励10万元。

3.凡年度组织团队游客人数累计达到3000人(含)以上,排名前5名的旅行社,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年度贡献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309039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资质审核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司开户行及账户、旅行社责任险保单扫描件、上年年度财务报表等)

1.材料要求:纸质复印件

2.审查要点:(1)内容完整;(2)每份材料加盖鲜章。

(3)累计奖励中的游客人次数是旅行社全年申报且通过审核的人次数,未通过审核的不计入累计奖励。(4)累计人次数以申报平台导出的、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和旅行社最终核准的年度综合奖励统计报表人数为准。


19.民宿产业项目建设资金奖励

19.1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不含购买土地费用)的旅游民宿项目如约完成投资建设的,可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

19.2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旅游民宿项目,投资方在金融机构融资用于该项目建设的,可根据项目实际发生贷款额度,按合同签订时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LPR的60%给予贷款贴息,单个企业当年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各级财政的贴息不重复享受。

19.3对新设立并经审核认定的旅游民宿业总部企业、从事民宿平台经营的文旅企业,从迁入当年起,凡在广元以外发生的业务,按其当年市外业务对广元本地经济贡献,由当地政府当年按50%进行奖励。旅游民宿业总部企业在广元举办全国性行业协会会议、会展的,根据会议、会展参会人数、展览规模以及会议、会展效果等,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19.4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甲、乙、丙等级旅游民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宿”品牌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成功创建“广元旅游名宿”品牌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的资金奖励。当年成功创建的至次年3月底前申报有效。

19.5鼓励企业或个人改扩建或新建旅游民宿,改扩建旅游民宿应至少具备5间以上客房的接待规模;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新建旅游民宿,至少具备8间以上客房的接待规模。改扩建后的旅游民宿须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质量安全鉴定报告,新建旅游民宿必须符合房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改扩建的旅游民宿每间房最高补助2000元,新建的旅游民宿每间房最高补助3000元,其中新建满足“天府旅游名宿”及以上标准的高端旅游民宿每间最高可补助5000元。

19.6鼓励旅游民宿企业开展线上销售,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在知名第三方平台线上年度累计销售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资金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2日

(六)申请对象:以独资、合资、参股、控股、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投资的旅游民宿产业项目

(七)申报条件:1.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不含购买土地费用)的旅游民宿项目如约完成投资建设。2.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旅游民宿项目。3.新设立并经审核认定的旅游民宿业总部企业、从事民宿平台经营的文旅企业,从迁入当年起,在广元以外发生业务;或旅游民宿业总部企业在广元举办全国性行业协会会议、会展。4.成功创建为国家甲、乙、丙等级旅游民宿、“天府旅游名宿”品牌、“广元旅游名宿”品牌。5.企业或个人改扩建或新建旅游民宿,改扩建旅游民宿应至少具备5间以上客房的接待规模;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新建旅游民宿,至少具备8间以上客房的接待规模。6.旅游民宿企业开展线上销售,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在知名第三方平台线上年度累计销售额达到20万元以上。(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

(八)申报时限:2024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申报有效(2024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仅限于2023年创建的“天府旅游名宿”和“广元旅游名宿”,以后当年成功创建的至次年3月底前申报有效)。

(九)兑现标准:1.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不含购买土地费用)的旅游民宿项目如约完成投资建设的,可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2.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旅游民宿项目,投资方在金融机构融资用于该项目建设的,可根据项目实际发生贷款额度,按合同签订时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LPR的60%给予贷款贴息,单个企业当年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各级财政的贴息不重复享受;3.对新设立并经审核认定的旅游民宿业总部企业、从事民宿平台经营的文旅企业,从迁入当年起,凡在广元以外发生的业务,按其当年市外业务对广元本地经济贡献,由当地政府当年按50%进行奖励。旅游民宿业总部企业在广元举办全国性行业协会会议、会展的,根据会议、会展参会人数、展览规模以及会议、会展效果等,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4.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甲、乙、丙等级旅游民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宿”品牌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成功创建“广元旅游名宿”品牌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的资金奖励。当年成功创建的至次年3月底前申报有效;5.鼓励企业或个人改扩建或新建旅游民宿,改扩建旅游民宿应至少具备5间以上客房的接待规模;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新建旅游民宿,至少具备8间以上客房的接待规模。改扩建后的旅游民宿须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质量安全鉴定报告,新建旅游民宿必须符合房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改扩建的旅游民宿每间房最高补助2000元,新建的旅游民宿每间房最高补助3000元,其中新建满足“天府旅游名宿”及以上标准的高端旅游民宿每间最高可补助5000元;6.鼓励旅游民宿企业开展线上销售,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在知名第三方平台线上年度累计销售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资金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9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5635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民宿发展奖补政策资金申请表

1.材料要求:原件一式四份,内容填写完整,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二)申报承诺书

1.材料要求:原件一式四份,内容填写完整,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三)情形项标准其他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证明材料,支付票据。

(2)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贴息补贴合同证明及支付利息凭证。

(3)企业对广元本辖区经济贡献佐证材料,需提供纳税凭证。在广元举办全国性行业协会会议、会展的需提供举办活动的方案、参加会议嘉宾名单、宣传信息、图片资料、支付凭证等。

(4)相关单位下发的文件通知或官方网站信息公示认定民宿品牌等相关佐证材料。

(5)改扩建或新建的房间修建图纸、实物图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和验收合格证明。

(6)企业在知名第三方平台线上年度累计销售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销售证明。

1.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佐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2.审查要点:佐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20.科技创新券补助

20.1对购买检验检测、科技咨询、专利代理、研发设计、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科技评估评价及科研设施设备共享等科技服务的创新主体,按照购买科技服务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60%补助,同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平台每年不超过10万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

(六)申请对象:在广元市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入驻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的企业。

(七)申报条件:对购买检验检测、科技咨询、专利代理、研发设计、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科技评估评价及科研设施设备共享等科技服务的创新主体。

(八)申报时限: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按照购买科技服务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60%补助,同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平台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109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1.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审查要点: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二)科技服务(技术交易)合同,技术交易需提交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等企业需提交入驻证明资料。

1.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审查要点: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20.2对购买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新品种等并在广元转化应用的创新主体,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按实际发生额给予不超过20%补助,单个合同不超过5万元,同一创新主体每年不超过10万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

(六)申请对象:创新主体(在广元市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入驻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的企业。

(七)申报条件:对购买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新品种等并在广元转化应用的创新主体并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八)申报时限: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按实际发生额给予不超过20%补助,单个合同不超过5万元,同一创新主体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109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二)对购买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新品种等技术合同。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三)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0.3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排序前三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同一奖项有多家市内企业(单位)获得的,按比例分配(市内有2家企业(单位)获奖的,排名分别位于第1和第2的按照6:4分配奖励资金,排名分别位于第1和第3的按照7:3分配奖励资金,排名分别位于第2和第3的按照5:5分配奖励资金;市内有3家企业(单位)获奖的,按照5:3:2分配奖励资金)。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

(六)申请对象:广元市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排序前三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七)申报条件:广元市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排序前三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八)申报时限: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排序前三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109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二)获奖证明文件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0.4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排序前三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同一奖项有多家市内企业(单位)获得的,按比例分配(市内有2家企业(单位)获奖的,排名分别位于第1和第2的按照6:4分配奖励资金,排名分别位于第1和第3的按照7:3分配奖励资金,排名分别位于第2和第3的按照5:5分配奖励资金;市内有3家企业(单位)获奖的,按照5:3:2分配奖励资金)。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

(六)申请对象:广元市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排序前三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七)申报条件:广元市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排序前三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八)申报时限: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排序前三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109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二)获奖证明文件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0.5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且排序前三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同一奖项有多家市内企业(单位)获得的,按比例分配(市内有2家企业(单位)获奖的,排名分别位于第1和第2的按照6:4分配奖励资金,排名分别位于第1和第3的按照7:3分配奖励资金,排名分别位于第2和第3的按照5:5分配奖励资金;市内有3家企业(单位)获奖的,按照5:3:2分配奖励资金)。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

(六)申请对象:广元市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且排序前三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七)申报条件:广元市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且排序前三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八)申报时限: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且排序前三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109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二)获奖证明文件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0.6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

(六)申请对象:广元市内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七)申报条件:广元市内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八)申报时限: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109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二)获奖证明文件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0.7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

(六)申请对象:广元市内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七)申报条件:广元市内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八)申报时限: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109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二)获奖证明文件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0.8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

(六)申请对象:广元市内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七)申报条件:广元市内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八)申报时限: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109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二)获奖证明文件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0.9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

(六)申请对象:广元市内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七)申报条件:广元市内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八)申报时限: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且排序第一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109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二)获奖证明文件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0.10对在广登记注册为广元市创新主体提供科技服务且质量评价优良的科技服务机构,按当年创新券服务合同总额给予不超过15%补助,同一机构每年不超过10万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

(六)申请对象:科技服务机构(经过登记注册并在“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登记备案,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我市创新主体提供检验检测、科技咨询、专利代理、设计研发、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科技评价评估及科研设备设施共享等科技服务条件和能力的机构)。

(七)申报条件:对在广登记注册为广元市创新主体提供科技服务且质量评价优良的科技服务机构。

(八)申报时限: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9日(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按当年创新券服务合同总额给予不超过15%补助,同一机构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55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二)科技服务合同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1.对创新主体的扶持

21.1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六)兑现对象: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七)兑现标准: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21.2对到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六)兑现对象:到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七)兑现标准:到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21.3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 50 万元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六)兑现对象: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

(七)兑现标准: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21.4对新认定的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20 万元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六)兑现对象:新认定的“瞪羚企业”

(七)兑现标准:对新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21.5对新升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企业给予 5 万元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六)兑现对象:新升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企业

(七)兑现标准:对新升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21.6对每年新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 0.5 万元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六)兑现对象:新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七)兑现标准:对新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资金支持。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21.7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量高于5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后补助专项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六)申请对象: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量高于50万元低于 1000 万元的企业

(七)申报条件: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量高于50万元低于 1000 万元的企业

(八)申报时限: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当年财政预算情况在申报通知中予以明确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材料要求:在线填报,审查通过后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报送给税务部门的连续两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材料要求:原件扫描上传,复印件需盖章。

(三)属于研发投入统计范围内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

材料要求:原件扫描上传,含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在申报周期内升规且属于研发投入统计范围内的企业,需提供升规年度的研发统计年报报表;规模以下企业和不属于研发投入统计范围内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未向统计部门报送研发活动数据的情况说明”。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2.对创新平台的支持

22.1对新获批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 200 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六)申请对象:新获批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

(七)申报条件:新获批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

(八)申报时限: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给予 200 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二)获批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2.2对新获批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六)申请对象:新获批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

(七)申报条件:新获批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

(八)申报时限: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给予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二)获批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2.3对年度考评获优秀等次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 100 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六)申请对象:年度考评获优秀等次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

(七)申报条件:年度考评获优秀等次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

(八)申报时限: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九)兑现标准:给予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二)考评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2.4对年度考评获优秀等次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50 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8日

(六)申请对象:年度考评获优秀等次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

(七)申报条件:年度考评获优秀等次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

(八)申报时限: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8日(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给予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二)考评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2.5对新获批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六)兑现对象:新获批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

(七)兑现标准:对新获批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22.6对评价为优秀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2万元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六)兑现对象:评价为优秀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

(七)兑现标准:对评价为优秀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2万元资金支持。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22.7对新获批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 10 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六)申请对象:新获批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七)申报条件:新获批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八)申报时限: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给予1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二)获批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2.8对年度考评获优秀等次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 10 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六)申请对象:年度考评获优秀等次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七)申报条件:年度考评获优秀等次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八)申报时限: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每年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九)兑现标准:给予1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许可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二)考评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原件核退,复印件需盖章。


23.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

23.1对新建的省级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平台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8日

(六)兑现对象:新建的省级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平台

(七)兑现标准: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23.2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8日

(六)兑现对象:新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七)兑现标准: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23.3对新备案的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给予2万元资金支持。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8日

(六)兑现对象:新备案的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

(七)兑现标准:给予2万元资金支持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4252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24.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24.1对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按照不低于50元/张/月的标准给于补贴。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长期有效

(六)申请对象:市场主体

(七)申报条件:1.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2.养老机构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八)申报时限:每年12月

(九)兑现标准:不低于50元/张/月的标准给于补贴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6598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申请表。

1.材料要求:A4原件2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老年人信息表、入住协议、缴费记录等佐证资料。

1.材料要求:A4复印件1份,加盖骑缝章

2.审查要点:(1)佐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25.减半收取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建设费

25.1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补助或贴息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建设费减半收取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费金减免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建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补助或贴息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企业)

(七)申报条件: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补助或贴息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同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城乡残疾人家庭申办安装居民用水的,其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建设费减半收取。

(八)申报时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根据实际费用减半收取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1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02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 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 15:30-17:00 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房屋建筑初建批复方案

1.材料要求:原件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建设费减半收取申请。

1.材料要求: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26.减免工程接入费

26.1供水企业减免工业企业、外资企业用户申请单表设计口径DN50以下(含DN50)的工程接入费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费金减免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 2023年1月1日至长期有效

(六)申请对象:工业企业、外资企业用户

(七)兑现标准:符合工业企业、外资企业用户申请单表设计口径DN50以下(含DN50)的工程免收接入费

(八)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026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 B 区一 楼 13 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其

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 15:30-17:00 为学习时间。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 B 区一 楼 13 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 15:30-17:00 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接水业务登记单

1.材料要求:单位用户填写后加盖公章 。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营业执照

1.材料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2.审查要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红线施工图。

(三)红线施工图

1.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1份。


27.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

27.1对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人,重点聚焦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个人、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团)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乡村振兴农业产业贷款,由政银担按照3:3:4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贷款额度:单户(个)主体在保余额主要控制在10万-300万元之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权益类

(二)政策类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执行层级: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长期有效

(六)申请对象: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人,重点聚焦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个人、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团)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七)申报条件:1.贷款额度。单户(个)主体在保余额主要控制在10万-300万元之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担保范围。限定为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场、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

3.贷款用途。担保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和改进生产、引进新技术、市场开拓与品牌建设、土地长期租赁、流动资金等。

4.合规情况。不存在非法用地情况;属特殊行业的需具备经营许可资质,如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等。

5.其他。项目不属于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项目;项目申请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且近2年无法院被执行记录;项目申请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征信无当前逾期。

(八)申报时限:2020年6月23日至长期有效

(九)兑现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贷款,由政银担按照3:3:4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和代偿。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根据贷款期限确定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608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县(区)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本、工资证明

材料要求: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借款合同

材料要求: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征信情况

材料要求:人行或银行版征信报告、银行出具的征信情况说明,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四)经营情况

材料要求:营业执照、土地流转、租赁合同、银行尽调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担保合同

材料要求:扫描件加盖公章。

(六)县区农业农村局认定的其他必要资料


28.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

28.1 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费金减免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0年9月5日至长期有效

(六)兑现对象: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

(七)兑现标准: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094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29.减免充电桩基本电费

29.1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政策延长至2025年底。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费金减免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18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兑现对象: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

(七)兑现标准: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094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30.取消用电报装环节部分费用

30.1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检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费金减免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1年3月1日至长期有效

(六)兑现对象:全市企业

(七)兑现标准: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检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094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31.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31.1对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31.2对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31.3对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31.4对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31.5对建设军事设施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31.6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况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费金减免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14年5月1日至长期有效

(六)兑现对象:符合以下情形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和个人:

1.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

2.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

3.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

4.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

5.建设军事设施的;

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七)兑现标准: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15983945689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窗口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32.免征水资源税

32.1供水规模在1000立方米/天(不含1000立方米/天)或者供水对象1万人以下(不含1万人)的农村人口生活用水供水工程,暂不征收水资源税。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税收优惠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长期有效

(六)兑现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七)兑现标准:供水规模在1000立方米/天(不含1000立方米/天)或者供水对象1万人以下(不含1万人)的农村人口生活用水供水工程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300720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33.免收涉水审批技术方案评审费

33.1将技术方案审查费用纳入部门预算,由财政资金支付专家评审费等相关费用,减轻企业负担。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本级

(五)有效期:2022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0日

(六)兑现对象:涉水审批技术方案编制单位

(七)兑现标准: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15983945689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窗口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34.就业见习补贴

34.1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 超过50人、留用率超过3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10万元一次性 奖补,与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一次性奖补不重复享受。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三)执行层级: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7月14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市场主体

(七)申报条件:就业见习基地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

(八)申报时限:2023年7月14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补贴。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50人、留用率超过3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与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一次性奖补不重复享受。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1450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县(区)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名单。

1.材料要求: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二)就业见习协议书。

1.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

2.审查要点:书面规范、内容填写完整、准确。

(三)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1.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

2.审查要点:内容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


35.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

35.1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税收优惠

(三)执行层级: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截至2027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市场主体

(七)申报条件: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八)申报时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3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55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县(区)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吸纳重点群体人员花名册。

1.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审查要点:内容真实、清晰。

(二)与重点群体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1.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审查要点:书面规范,内容真实、清晰。

(三)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登记证明。

1.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审查要点:内容真实、清晰。


36.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

36.1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三)执行层级: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长期有效

(六)申请对象:市场主体

(七)申报条件: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八)申报时限:长期有效

(九)兑现标准:按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1450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县(区)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

材料要求: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劳动合同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就业创业证(系统核查,无须提供)

(四)毕业证(系统核查,无需提供);

(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证明材料(系统核查,无需提供);

(六)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系统核查,无需提供);

(七)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37.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37.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三)执行层级: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长期有效

(六)申请对象:广元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

(七)申报条件: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八)申报时限:长期有效

(九)兑现标准: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十)兑现方式:按程序执行

(十一)兑现时限:3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50884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县(区)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资料

(一)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1.材料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二)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

1.材料要求: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工资发放明细表

1.材料要求:须提供完整的吸纳困难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并加盖公章。

(四)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1.材料要求:通过社保系统协查,免于提供相关材料。


38.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

38.1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三)执行层级: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企业或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生产经营主体或围绕特色产业、非遗等建立的就业帮扶工坊。

(七)申报条件:1.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2.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3.围绕特色产业、非遗等建立的就业帮扶工坊:带动脱贫人口10人及以上就业,且每人年内收入在6000元以上。

(八)申报时限:快申快享

(九)兑现标准:1.企业: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吸纳10人及以上的,可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就业奖补。2.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3.围绕特色产业、非遗等建立的就业帮扶工坊:符合条件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就业奖补。

(十)兑现方式:按程序执行

(十一)兑现时限:3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50884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县(区)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资料

(一)企业申报

1.材料要求:(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3)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4)劳动合同

(5)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6)工资发放明细表

(7)招用人员花名册

2.审查要点:通过系统比对吸纳脱贫人口对象真实性、核查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

1.材料要求: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

(2)登记证明材料

(3)招用人员花名册

(4)工资发放明细表

2.审查要点:通过系统比对吸纳脱贫人口对象真实性;

(三)围绕特色产业、非遗等建立的就业帮扶工坊

1.材料要求: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吸纳人员花名册

(3)收入佐证资料

2.审查要点:通过系统比对吸纳脱贫人口对象真实性,核查收入情况。


39.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9.1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2年6月28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市场主体

(七)申报条件: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八)申报时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按1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1450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1.材料要求: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1.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审查要点:内容真实、有效。


40.企业上市奖励

40.1市内企业在沪深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补;在北交所成功上市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补;在沪深北交易所成功借壳上市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

40.2市内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在其他境外交易场所上市的,实行“一事一议”进行奖补。

40.3市内企业首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从基础层转入创新层再给予20万元奖补;挂牌直接进入创新层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

40.4市内企业进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

40.5市内企业首次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特色板块挂牌的,挂牌后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补。

40.6市内企业从股份制改造开始,在申报上市、“新三板”挂牌过程中,由注册地所在县(区)财政按其贡献的50%,给予专项资金奖补,奖励补贴资金在上市完成后予以兑现;市内企业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3年内由注册地所在县(区)财政按其贡献分别按50%、40%、30%的比例,给予专项资金奖补。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技改、人才招引、品牌创建、科研等方面。

40.7市外在沪深北交易所成功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注册地迁入我市满1年的,从迁入当年起,由注册地所在县(区)财政按其贡献给予5年期专项资金奖补(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第四年20%,第5年10%);同等享受市内企业成功上市或首次挂牌的相应奖励政策,并在提供过渡办公房、人才公寓、搬迁等方面给予专项资金奖补。

40.8鼓励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再融资的,按实际募集资金的1‰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

40.9享受上述奖励补助的上市企业,可将补助资金的30%用于奖励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国有企业,在各级政府已出台奖励政策基础上,增加200万元至500万元且不超过募集资金5‰的工资总额额度,由企业自行支付。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市内入库、挂牌、上市企业;市外在沪深北交易所成功上市的,注册地迁入我市满1年的。

(七)申报条件:获得入库、挂牌、上市相关批复文件

(八)申报时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九)兑现标准:1.市内企业在沪深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补;在北交所成功上市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补;在沪深北交易所成功借壳上市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2.市内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在其他境外交易场所上市的,实行“一事一议”进行奖补。3.市内企业首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从基础层转入创新层再给予20万元奖补;挂牌直接进入创新层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4.市内企业进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5.市内企业首次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特色板块挂牌的,挂牌后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补。6.市内企业从股份制改造开始,在申报上市、“新三板”挂牌过程中,由注册地所在县(区)财政按其贡献的50%,给予专项资金奖补,奖励补贴资金在上市完成后予以兑现;市内企业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3年内由注册地所在县(区)财政按其贡献分别按50%、40%、30%的比例,给予专项资金奖补。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技改、人才招引、品牌创建、科研等方面。7.市外在沪深北交易所成功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注册地迁入我市满1年的,从迁入当年起,由注册地所在县(区)财政按其贡献给予5年期专项资金奖补(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第四年20%,第5年10%);同等享受市内企业成功上市或首次挂牌的相应奖励政策,并在提供过渡办公房、人才公寓、搬迁等方面给予专项资金奖补。8.鼓励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再融资的,按实际募集资金的1‰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9.享受上述奖励补助的上市企业,可将补助资金的30%用于奖励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国有企业,在各级政府已出台奖励政策基础上,增加200万元至500万元且不超过募集资金5‰的工资总额额度,由企业自行支付。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9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28771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支持企业上市“助跑提速”十条措施申报表》

1.材料要求:原件3份,盖章需鲜章,签字需手写。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认定文件

1.材料要求:复印件3份。


41.新引进铝企业项目补贴

41.1对新引进且符合铝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属汽车轻量化、轨道交通、铝箔(电极箔、电子箔、电池箔等)、航空航天、再生铝保级利用等高端铝精深加工领域的项目,按新购置大型设备投资额的 5%给予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 日

(六)申请对象:规上市场主体

(七)申报条件:新引进且符合铝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属汽车轻量化、轨道交通、铝箔(电极箔、电子箔、电池箔等)、航空航天、再生铝保级利用等高端铝精深加工领域的项目。

(八)申报时限: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 日

(九)兑现标准:新引进且符合铝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属汽车轻量化、轨道交通、铝箔(电极箔、电子箔、电池箔等)、航空航天、再生铝保级利用等高端铝精深加工领域的项目。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55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加快“百企千亿”中国绿色铝都建设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原件3份,盖章需鲜章,签字需手写。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项目招商引资协议、立项备案文件、设备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设备现场照片等

1.材料要求:复印件3份。

2.审查要点:(1)内容清晰完整;(2)加盖鲜章。


42.新引进铝企业项目牵头人或机构奖励

42.1对社会人士或社会机构牵头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 2 亿元及以上并在广元落地的涉铝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2.2对社会人士或社会机构牵头引进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中国制造业企业100强等4类知名企业且固定资产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并在广元落地的涉铝项目,再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 日

(六)申请对象:社会机构、个人

(七)申报条件:牵头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并在广元落地的涉铝项目。

(八)申报时限: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 日

(九)兑现标准: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若引进项目同时为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中国制造业企业100强等 4类知名企业,在前面奖励基础上,再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55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加快“百企千亿”中国绿色铝都建设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原件3份,盖章需鲜章,签字需手写。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社会人士或社会机构牵头新引进项目证明(项目主管单位和投资方分别出具)、投资协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项目建设现场照片、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

1.材料要求:复印件3份。

2.审查要点:(1)内容清晰完整;(2)加盖鲜章。


43.铝企业提能升级奖励(地方经济贡献奖励)

43.1对市内铝基新材料产业规上工业、限上贸易对地方经济贡献首次超过千万元(含)的企业,按贡献每千万元给予企业高级管理层10万元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

(六)申请对象:市内铝基新材料产业规上工业、限上贸易对地方经济贡献首次超过千万元(含)的企业。

(七)申报条件:1.符合《广元市加快“百企千亿”中国绿色铝都建设十条政策措施(试行)》及《广元市加快“百企千亿”中国绿色铝都建设十条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相关条件。

2. 地方经济贡献首次超过千万元(含)的企业,地方年经济贡献为扣除各类优惠政策后对地方财政的实际贡献。

(八)申报时限: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

(九)兑现标准:对地方经济贡献首次超过千万元(含)的企业,按贡献每千万元给予企业高级管理层10万元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300720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加快“百企千亿”中国绿色铝都建设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原件3份,盖章需鲜章,签字需手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44.铝企业品牌奖励

44.1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

44.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给予50万元奖励;

44.3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

44.4对新认定国家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44.5对新认定四川省制造业百强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44.6对新认定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44.7对新认定国家、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

(六)申请对象:市内铝基新材料产业规上工业企业

(七)申报条件:获得相关荣誉表彰

(八)申报时限: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

(九)兑现标准:1.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给予50万元奖励;3.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4.对新认定国家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5.对新认定四川省制造业百强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6.对新认定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7.对新认定国家、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55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快“百企千亿”中国绿色铝都建设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荣誉证书或认定文件

1.材料要求:复印件3份。

2.审查要点:内容真实有效。


44.8对铝产业被新获评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44.9对铝产业被新认定“天府名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

(六)申请对象:市内铝基新材料产业规上工业企业

(七)申报条件:获得相关荣誉表彰

(八)申报时限: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

(九)兑现标准:(1)对铝产业被新获评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2)对铝产业被新认定“天府名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55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快“百企千亿”中国绿色铝都建设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荣誉证书或认定文件(即对应各级印发的入库、挂牌、上市相关批复文件)。

1.材料要求:复印件3份。

2.审查要点:内容真实有效。


45.铝企业上市奖励

45.1对首次在沪深交易所、北交所成功上市的企业,在原有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

(六)申请对象:首次在沪深交易所、北交所成功上市的企业。

(七)申报条件:获得上市相关批复文件

(八)申报时限: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

(九)兑现标准:对首次在沪深交易所、北交所成功上市的企业,在原有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28771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加快“百企千亿”中国绿色铝都建设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原件3份,盖章需鲜章,签字需手写。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46.校企合作奖励

46.1对我市新开设有色金属冶炼和铝精深加工等相关专业并在省教育厅备案认定的专业,给予学校 50 万元奖励。有色金属冶炼和铝精深加工等相关专业主要包含有色金属材料类、机械设计制造类等。

46.2对我市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并投入使用的涉铝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建成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两年内每年至少承担1次企业员工培训和1次学生实习实训。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 日

(六)申请对象:全市涉铝企业

(七)申报条件: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并投入使用的涉铝企业。

(八)申报时限: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 日

(九)兑现标准:1.对我市新开设有色金属冶炼和铝精深加工等相关专业并在省教育厅备案认定的专业,给予学校 50 万元奖励。2.对我市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并投入使用的涉铝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55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加快“百企千亿”中国绿色铝都建设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原件3份,盖章需鲜章,签字需手写。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实训基地协议书、培训方案和培训照片等

1.材料要求:复印件3份。

2.审查要点:(1)内容清晰完整;(2)加盖鲜章。


47.降低企业职工医保缴费费率

47.1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年工资总额的7.5%,由用人单位缴纳;调整为广府规〔2022〕2号第十一条 按“统账结合”参保的,缴费费率为8.5%。用人单位职工,单位缴费6.5%,个人缴费2%;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由个人缴纳。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费金减免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0日

(六)兑现对象:全市企业

(七)兑现标准:下调“统账结合”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321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48.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48.1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0.4%。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费金减免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兑现对象:市场主体

(七)兑现标准:1.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0.4%。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051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49.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49.1全省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统一按照基准费率0.2%、0.4%、0.7%、0.9%、1.1%、1.3%、1.6%、1.9%的80%执行,即分别执行0.16%、0.32%、0.56%、0.72%、0.88%、1.04%、1.28%、1.52%。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费金减免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兑现对象:市场主体

(七)兑现标准:1.全省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统一按照基准费率0.2%、0.4%、0.7%、0.9%、1.1%、1.3%、1.6%、1.9%的80%执行,即分别执行0.16%、0.32%、0.56%、0.72%、0.88%、1.04%、1.28%、1.52%。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051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50.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50.1上一年度在市内各县区残联按《四川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申报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1.6%比例、不足 25%的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享受了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用人单位、残联组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等不列入奖励范围。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8月29日至长期有效

(六)申请对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七)申报条件:上一年度在市内各县区残联按《四川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申报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1.6%、不足 25%的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八)申报时限:2023年8月29日至长期有效

(九)兑现标准:对招用残疾人比例超过 1.6%、不足25%的,根据超过 1.6%招用残疾人数,按照1000 元/人·年的标准给予奖励。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6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230120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请审批表

1.材料要求:原件3份,盖章需鲜章,签字需手写。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5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

51.1对由政府规划并享受优惠政策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小学(含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费用减免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3年4月22日至长期有效

(六)申请对象: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小学(含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医疗、养老机构建设。

(七)申报条件:在我市的房屋类工程建设项目

(八)申报时限:2023年4月22日至长期有效

(九)兑现标准:对由政府规划并享受优惠政策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小学(含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十)兑享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20工作日(不含向市政府报审时间)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55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工程规划许可证

1.材料要求:原件。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二)棚户区项目或保障性住房由住保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1.材料要求:原件。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三)校舍安全项目由教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1.材料要求:原件。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四)医疗及养老机构由卫健委出具证明材料

1.材料要求:原件。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五)与政府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合同

1.材料要求:原件。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52.建筑业营业收入贡献奖励

52.1对年度财力贡献超过 3000 万元、2000 万元、1000 万元、500 万元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由企业注册地市或县(区)财政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资金奖补。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资金奖补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4月28日至2029年4月28日

(六)申请对象:年度财力贡献大且达到一定标准的地区建筑业企业。

(七)申报条件: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八)申报时限:2024年4月28日至2029年4月28日

(九)兑现标准:对年度财力贡献超过 3000 万元、2000 万元、1000 万元、500 万元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由企业注册地市或县(区)财政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资金奖补。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55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

1.材料要求:原件。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二)建筑业资质证书

1.材料要求:原件。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三)经注册地所在的财政及税务部门核定年度财力贡献达到对应标准的材料

1.材料要求:原件。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53.来广投资企业市场拓展奖励

53.1支持市内外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时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来承建投资项目,倡导通过招投标来广投资的企业在我市注册独立法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建投资项目。各类来广在广投资企业落实上述措施的,由企业注册地市或县(区)财政给予企业奖励,奖励标准根据企业注册所在地市或县(区)财政资金当年预算额度和企业产值、经济贡献综合确定。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资金奖补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4月28日至2029年4月28日

(六)申请对象:市外投资企业

(七)申报条件:市外投资企业来广与本地企业合作

(八)申报时限:2024年4月28日至2029年4月28日

(九)兑现标准:支持市内外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时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来承建投资项目,倡导通过招投标来广投资的企业在我市注册独立法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建投资项目。各类来广在广投资企业落实上述措施的,由企业注册地市或县(区)财政给予企业奖励,奖励标准根据企业注册所在地市或县(区)财政资金当年预算额度和企业产值、经济贡献综合确定。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不含向政府报审时间)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55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

1.材料要求:原件。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二)资质证书

1.材料要求:原件。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三)以注册的企业承接项目,相关财力贡献留存注册地的证明材料

1.材料要求: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复印件内容清晰。


54.本地企业市场拓展奖励

54.1建筑业企业开拓市外建筑市场并将建筑业产值等入统我市的,由企业注册地市或县(区)财政给予企业奖励,奖励标准根据企业注册所在地市或县(区)财政资金当年预算额度和企业产值、经济贡献综合确定。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资金奖补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4月28日至2029年4月28日

(六)申请对象: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七)申报条件:本地企业“走出去”拓展市场且相关财政贡献纳入注册地

(八)申报时限:2024年4月28日至2029年4月28日

(九)兑现标准:建筑业企业开拓市外建筑市场并将建筑业产值等入统我市的,由企业注册地市或县(区)财政给予企业奖励,奖励标准根据企业注册所在地市或县(区)财政资金当年预算额度和企业产值、经济贡献综合确定。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不含向政府报审时间)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55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

1.材料要求:原件。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二)建筑业资质证书

1.材料要求:原件。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三)经注册地所在的财政及税务部门核定达到当年财力贡献预算对应标准的证明材料

1.材料要求: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复印件内容清晰。


55.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55.1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对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涉企收费项目,按标准下限执行。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费用减免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长期有效

(六)申请对象:企业、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单位(个人)

(七)申报条件:1.符合国家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减免政策的,不重复享受。2.符合市级减轻企业负担工地的减免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八)申报时限:长期有效

(九)兑现标准: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型收费,对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对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涉企收费项目,按标准下限执行。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55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占用期间公众公示和安全防范方案措施

1.材料要求: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二)占道施工(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申请表

1.材料要求: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三)与已经受影响和可能受影响的市政公用设施产权单位(管理维护单位、运营单位)签订的确保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的协议书

1.材料要求: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四)与临时搭建、堆放等有关的现状图和堆放、搭建后的实景彩色效果图

1.材料要求: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五)与毗邻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协议书

1.材料要求: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56.企业资质升级奖励

56.1对资质等级晋升为特级(综合)和一级(甲级)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企业,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奖励;对晋升为行业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资金奖补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市、县(区)

(五)有效期:2024年4月28日至2029年4月28日

(六)兑现对象:企业资质晋升达到一定等级。

(七)申报条件: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八)申报时限:2024年4月28日至2029年4月28日

(九)兑现标准:对资质等级晋升为特级(综合)和一级(甲级)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企业,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奖励;对晋升为行业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30个工作日(不含向政府报审时间)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557255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

1.材料要求:原件。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二)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升级证书

1.材料要求:原件。

2.审查要点: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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