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10700MB167884/2024-03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02 | 主题词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促进乡村振兴 |
基本医疗有保障是解决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阻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 今年1~8月,医保已为贫困人口减负6亿余元。
一是稳定基本医保参保率。通过宣传、调度、通报、督导、考评等方法,扎实做好全市城乡居民参保工作,截止目前城乡居民参保211.38万人,其中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9.5万人,参保率达到99%。
二是落实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对特殊人群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80元标准实行分类资助,具体是对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75%资助,对稳定脱贫人口,按照25%进行资助。全市2024年资助参保共减少群众负担8200余万元。
三是加强三重医保制度保障。确保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基本医疗有保障,发挥基本主责、大病减负、医疗救助兜底三重制度功能。今年1~8月,该类人群发生医疗费用7.66亿元,医保支付5.39亿元,报销比例70.37%,其中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9.84%,有效阻击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发生。
四是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与民政、人社、公安、统计等部门及大病保险公司等加强数据共享,精准定位断(脱)保人员2.5万余人,并及时动员参保。加强数据监测,主动及时推送高额医疗费用人员信息,每月5日前各县区医保部门将医保系统中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超过我市上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50%的人员信息,形成汇总表,推送至同级民政等部门。今年1至7月,全市共推送这类人员15831名,标识具有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员2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