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09/2024-01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主题词 | 秋季校外培训 |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新学期伊始,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市教育局提示您:
一、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一看培训资质。要查验培训机构是否证照齐全(即同时具有《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同时具有《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家长可以通过“广元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广元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查询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二看教师资质。从事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并在办学场所公示。三看培训许可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业务活动范围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即学科类机构不得开展非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机构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规范缴纳培训费用
一要签订培训合同。推荐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重点关注培训内容、培训期限、课程安排、收费金额、退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警惕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二要规范缴费方式。应将培训预交费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纳至机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缴费后应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切勿直接将培训费用交给机构老师和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三要注意缴费金额。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或超过5000元的费用。
三、坚决抵制违法培训
一是不参加违反培训时间规定的培训行为。如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与学校正常教学时间冲突的培训,线下培训晚于晚上8:30的培训。二是不参加超出业务范围的培训。如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校外托管”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开展学科培训的行为。如你们的孩子参加这些违法违规培训,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四、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请家长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建立了预收费监管账户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加强孩子在培训过程中的防欺凌、防性侵、防溺水、交通安全等教育,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如家长与机构就培训事宜发生纠纷,可先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学科类培训请向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申请,文化艺术类培训请向所在县区文旅部门申请,科技类培训请向所在县区科技部门申请,体育类培训请向所在县区体育部门申请)。如经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市、县(区)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可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依法调查处理。
学科类机构主管部门举报电话:
广元市教育局 0839-3303497
利州区教育局 0839-3314399
苍溪县教育局 0839-5225449
旺苍县教育局 0839-4203773
剑阁县教育局 0839-6601345
青川县教育局 0839-7202712
昭化区教育局 0839-8725613
朝天区教科局 0839-8625467
非学科类机构主管部门举报电话:
广元市科技局 0839-3267181
广元市文旅局 0839-3261251
广元市体育局 0839-3561993
苍溪县文旅体局 0839-5612318
旺苍县文旅体局 0839-6215974
剑阁县经科局 0839-6600656
剑阁县文旅体局 0839-5549972
青川县经科局 0839-6050528
青川县文旅体局 0839-7208975
利州区文旅体局 0839-2398595
昭化区经信科局 0839-8722708
昭化区文旅体局 0839-6280617
朝天区文旅体局 0839-8623444
广元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8日